成克杰案件
2009-7-31 10:42:05

简历:成克杰,男,壮族,1933年11月出生于广西上林县,198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铁道学院铁道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
 
  1952年至1957年在北京铁道学院铁道管理专业学习(其间:1953年-1954年为北京俄文专修学校留学生部留学预备生)。1957年9月至1969年任柳州铁路局湛江车站实习生、技术员、南宁分局技术员。1969年至1979年任柳州铁路局湛江车站技术员、湛江办事处业务指导员。1979年至1980年任柳州铁路局南宁分局技术员、工程师。
 
  1980年至1983年任柳州铁路局南宁分局副总工程师。1983年至1984年任柳州铁路局南宁分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1984年至1985年任柳州铁路局副局长。1985年至1986年任柳州铁路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
 
  1986年至1989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1989年至1990年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1990年至1998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代主席、主席。
 
  中共第十四届大会被选为中央委员,1998年3月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案情简介:
1993年底,成克杰与李平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商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疯狂地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二人转”。
 
  1994年3月10日,为了“名正言顺”地赚钱,成克杰利用职权,将广西银兴房屋开发公司由原隶属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为直接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管理。获“好处费”2000万元。
 
  1996年上半年至1997年底,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帮助银兴公司承接广西民族宫工程及解决建设资金,成、李获得银兴公司支付的贿赂款人民币900万元、港币804万元。
 
  1994年7月至1997年底,成克杰和李平在接受银兴公司请托过程中,还先后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周坤送给的人民币、港币、美金以及黄金钻戒、金砖、黄金工艺品、手表等贵重物品,合计人民币55万余元。
 
  1994年7月至10月,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及下属广西桂信实业开发公司联系贷款共计人民币1600万元,成、李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60万元。
 
  1997年7月,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利用职权为铁道部隧道工程局谋取承建岩滩水电站库区排涝拉平隧洞工程,成、李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80万元。
 
  1994年初至1997年4月,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帮助合浦县原副县长甘维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周贻胜、自治区计委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一洪提级或调动,成克杰单独或与李平接受贿赂款合计人民币28.8万元、美元3000元。
 
  采取这种“二人转”的方式,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多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
中纪委处理情况
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成克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罢免成克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鉴于成克杰涉嫌触犯刑律,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成克杰身为国家高级干部,滥用职权,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谋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他思想蜕化,道德堕落,是一个极为典型的腐败分子。成克杰的蜕化变质,其根本原因是他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沉湎女色,贪婪金钱,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最终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
 
  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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