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围绕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等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又要求“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还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从根本上看,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强调制度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制度治党,我们要在对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性、系统性认知中定位其作用与功能,而不能偏执一方、以偏概全。就整个党的建设而言,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等,可谓密切相关、相辅相成,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略;但他们之间具有一定区别,既不能将其混同,也不能彼此取代。由党的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复杂性所决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来谋篇布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使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共同发力、同向发力;只有如此,才能增强管党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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