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起来一起抓,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力传导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领域、每一名干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仍任重道远。要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的清醒坚定,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坚韧执着,持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目无纪法、胆大妄为的腐败分子。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把监督、办案、治理、教育贯通起来,深挖纪法防线失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守护好贵州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严抓建章立制,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纲举目张、蹄疾步稳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全面提升。新征程上,要一以贯之紧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协助省委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要严格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制度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立足实际抓好本级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清”工作,健全纪检监察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制度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助推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注重加强对重要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用好政策策略,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
  牢牢把握严管厚爱的辩证逻辑,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深刻把握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目标取向上的一致性、政策措施上的协同性,正确处理好约束惩治与支持保护的关系,既严查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又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目前,依然有少数地方或单位在执行纪律过程中,政策尺度把握不好,要么片面理解高压震慑,“为严而严”,不注重教育、转化、挽救人;要么搞“宽松软”,造成“纪律松绑”、搞坏风气。必须坚决彻底扭转过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善用党的政策策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凝聚忠诚担当的强大正能量。
  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层层设卡布防,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行为恶化为违法犯罪。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从严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对干部存在的问题,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科学精准定性处置的基础上,强化纪法阐释,严肃指出错误,让干部既真心知错认错悔错改错,又能够在被处理过程中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和教育帮助,重塑忠诚、重燃激情。要稳步推进“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推动从“有错”到“有为”转变。贵州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先后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和开展澄清正名实施办法、受处理党员教育和回访工作暂行办法等,着力提升容错纠错、教育回访、澄清正名等工作质效。(李元平 作者系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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