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依法治腐的新路子,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是第二代党的领导集体对廉政建设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突破,由此开辟了一条充满改革与探索精神的廉政建设之路。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道路的探索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发展完善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提出了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反腐政策,开创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其一,加强党的廉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它表现在: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抵制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形成积极的社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要求加大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对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依法严惩不贷,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其二,创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了一条有效的既加强党的领导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其三,标本兼治的思想。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其发生有着各方面复杂的原因,反腐败单从一个方面很难解决问题,因此,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倡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并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了治本力度,开始从单纯依靠打击转到多管齐下全方位防治腐败,我国的反腐工作进入了“体系反腐”的新阶段。首先,教育是基础。腐败是复发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历史问题,只有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才能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之中。其次,法制是保证。运用法制手段规范行为、惩治腐败,是综合治理中最靠得住的治本措施,从而形成了全面的法治反腐思路与策略,使我国初步形成了主要依靠法治方式进行反腐败斗争的良性机制。再次,监督是关键。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除了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等手段外,关键在于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减少、消除产生腐败的条件,把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最后,深化改革是根本。只有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入手,通过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健全遏制腐败的机制,才能解决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无序现象,堵塞体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条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不断解决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新探索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其一,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反腐倡廉实践。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注重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其二,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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