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扑朔迷离的夹生案的查处。
    1996年12月20日,原广西区贵港市副市长李乘龙(曾为玉林市委书记)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搜查中共起获赃物、赃款计1416万元。
    正当检察院和纪委准备全力以赴查清此案并扩大战果时,有人却提出以当时查清的4·5万元的犯罪事实尽快结案。一个实权人物说:“不要拔出萝卜带出泥,即使带出泥,也要掰掉放回原处。”
    腐败“保护伞”高举,反腐败锋芒受挫,使办案形势急转直下;涉及高层领导干部的问题难以审问;李乘龙在看守所内频繁活动,与外界勾结串供,虽多次变换关押地点,但始终未能切断其与外界的联系;一些当事人和证人受到威逼和利诱,不敢与办案人员接触。
    明眼人一看便知,云山雾罩的李乘龙一案,背后必有“蹊跷”。
    1997年5月,玉林地区一位正义之士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写信,要求上级支持,彻查此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此案重大典型,先向中纪委汇报,商定两家督办。”中纪委领导当机立断,决定由中纪委八室会同高检反贪局联合调查组,协助广西对李乘龙案进行调查。
    联合调查组首先选准易于突破的薄弱环节,对在押行贿嫌疑人谢朝明(广西玉林信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陈军(玉林市夜长城茶座经理)进行了绝对的隔离,然后组织力量突击审讯。
    谢朝明号称玉林市“十大王”之一。所谓“十大王 ”,是李乘龙担任玉林市委书记以后,以发展“能人经济”为名,挑选的10个各行业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个体户。李乘龙先后任命这些个体户为市长助理、政协副主席、助理检察员等职务,并通过给这些人批贷款、批土地、批工程等手段,大肆收受贿赂,同时利用这些人与高层领导的关系为自己的升迁四处活动。
    经过十几天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攻心,终于摧垮了他们的思想防线,迫使其交待了自己从1991年至1996年共向李乘龙行贿296万元、送企业干股45万元的犯罪事实。调查组因此又提出对李乘龙异地关押、集中突审的建议。1997年8月30日,李乘龙被转移到广东,李与外界的联系被切断。
    在转押过程中,联合调查组通过检查随身物品,从李乘龙所带信纸的压痕上,发现了李串供的证据。以此为契机,调查组展开攻心战,使其不得不交待被捕后向外写信,请人找徐炳松等人帮忙等事实。在李乘龙松口后,调查组连续作战,不给其喘息的机会,经过反复较量,李终于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同时李乘龙等人也交待了“十大王”中几个“风云人物”同广西区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这场夹生案的彻查,终于带出了大贪官,他就是广西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至此,徐炳松的问题初见端倪。 想借巫术“化险为夷”
    1997年10月16日,联合调查组在向中央纪委领导曹庆泽、刘丽英、祁培文等同志汇报后,又开始了第二阶段,将向李乘龙行贿的个体户陈新、林坤、盘国荣等5人缉拿归案。这几人保命要紧,被捕后便纷纷交代了向李乘龙和徐炳松行贿的事实。又经过大量旁证材料的提取工作,到12月18日,调查组第二阶段的工作在历经各种曲折后,按计划完成,对查明徐炳松的问题调查组也已胜券在握。
    徐炳松,广东台山人,清华大学毕业生,曾任广西区贵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常务副书记、书记;玉林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徐炳松在工作上的确有一套,是个“能人”,他吃苦耐劳,搞经济上项目相当有办法。90年代初,他在玉林地区提出变通思想、成立农村改革试验区,发展高效优质农业,使玉林地区的经济一走在广西前列。1991年8月,徐炳松升任玉林地委书记。1993年1月,年仅50岁的徐炳松因发展地方经济、政绩突出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可谓仕途得意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