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湘波:工作规划:编织惩防腐败的天罗地网
2008/8/1 9:54:34

  随着中国反腐败工作的不断发展,党和政府对于腐败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反腐败思路越来越清晰。党中央对于腐败的清醒认识进一步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发展。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为标志,中国反腐败开始走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之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炼了中国反腐败的实践经验,突出强调信息透明、制度建设以及各项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协调,为中国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中共中央2008年5月13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则是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个重要文件。这个文件的颁布,为今后五年中国反腐败工作提供了“路线图”,编织了一张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天罗地网。仔细研究《工作规划》,笔者认为它有四大亮点――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更具科学性
  在《工作规划》中,关于教育、制度、监督的内容占了整个文件一半以上的篇幅。其中大多数内容是《实施纲要》中相关内容的延续、细化和发展。强调教育、制度和监督,这跟中央对腐败滋生根源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在2005年1月颁布的《实施纲要》中,中央提出:“从实践上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中肯地说,这个认识是非常深刻的。从理论上看,教育可以使人不想腐败,监督可以使人不敢腐败,制度可以使人不能腐败。要科学反腐败,三者缺一不可。三者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使官员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
  从长远来看,教育可以使整个社会、民族文化净化、廉洁,不过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育和监督必须由制度加以保证,因为制度化的东西才能持久,而不是因人而异。同时,光有教育,没有预防腐败、惩处腐败和监督官员的制度,同样是不可行的,因为就算官员思想非常好,教育工作非常扎实,也不是每个人都经得起种种诱惑的。因此可以说,三者并重,才能真正遏制腐败的蔓延。
  预防和惩治相结合,预防为主
  《工作规划》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预防,又要有惩治,缺一不可,而且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从理论上说,高效的反腐败必须以预防为主,同时结合惩治。预防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腐败机会,惩治是预防的补充,是反腐败的威慑力量。
  教育、监督主要是起到预防作用,制度建设可以是惩治也可以是预防。《工作规划》中的制度建设特别强调预防,体现了预防特色。比如,《工作规划》中强调“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提出“推动地方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这就是重在预防,其他类似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中还有不少。
  同时,《工作规划》并没有放松惩治。它用了很大篇幅强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求预防和惩治相结合,要求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和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五个方面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预防和惩治的夹击下,相信中国的腐败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
  重视民生,解决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工作规划》把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做反腐败的重要目标。
  《工作规划》强调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并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纠风力度和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它提出要“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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