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箴言精粹
2009/8/1 10:08:59
为政,先化而后刑责,宽猛适中,循循不迫,俾民得以安居乐业,则历久而亡弊。
——宋·陈襄《州县提纲·专勤》
释义:处理政务要先进行教育感化,而后才是法律处罚。宽大和严厉适中,有条有理,不紧不慢,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则可以经历长时间而没有弊病。
做官第一在清,然口中不可出一“清”字。苟不知韬晦,同列贪得者多,必暗中谗言,适足心取祸耳。
——清·觉罗乌尔通阿《居官日省录》
释义:当官第一要清廉,但不可妄说一个“清”字。如果不知道收敛锋芒隐晦行迹,则同事中贪得无厌者居多,必然暗中进谗言,这就足以招灾取祸了。
秦鹏远 王连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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