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与降低行政成本分析
2013/10/14 22:01:0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政府行政成本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成为世界各国政府追求的目标。本文从行政成本的概念入手,探讨了降低行政成本的现有措施及其局限,分析了廉政建设与降低行政成本的相关性,并指出以廉政建设降低行政成本的具体方式。
【关键词】:行政成本;廉政建设;腐败
 
行政成本的高低对于评价政府效能的高低、素质的优劣和形象的好坏至关重要。过高的行政成本不仅消耗的是可折算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消耗了难以折算的人心向背的无形成本。因此,研究如何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对建立廉价型、高效型和廉洁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一、  降低行政成本的现有措施及缺陷
行政成本是指政府及其行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开支,以及由其引发的现今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间接性负担。[①]具体来说,行政成本包括行政隐形成本和显现成本;行政过程中的正常成本和非正常、不合理、不合法导致的成本;行政作为引发的成本和行政不作为引发的成本。可见,行政成本应该是一种综合成本。
    (一)减小政府规模,导致职能行使不力
政府规模是指以职能和权力配置为基础,按照一定组织原则所组成的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之总和。政府规模分为内在规模和外在规模,前者是由政府职能、政府权力等无形要素构成的规模,后者是由政府机构、公务人员、政府支出、公共事务等有形要素构成的规模。无形要素的规模决定有形要素的规模,有形要素是无形要素的物质载体。因此,有形要素的规模直接决定政府的行政成本[②],而无形要素则从根本上决定行政成本的大小。一般来说,有形要素规模大则成本高,有形要素规模小则成本低。[③]
政府职能的实现靠政府机构来完成,政府机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主体,依职能而设,随职能的变化而变化。政府规模过小,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不能履行或履行不好,政府行政就会导致无效或效率低下。缩减政府规模固然可以直接降低行政成本,但不顾政府职能和权力配置,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行的,最后只会导致政府效率低下,职能行使不力。因此,缩减政府规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
(二)缩减财政支出,导致政府无作为
行政成本可以在很多方面体现出来,如政府机构数量、财政规模等,但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上。政府工作人员越多,政府规模越大,行政成本越高;相反,行政成本越低。从政府机构数量看,一个政府所设机构的数量越多,政府规模越大,行政成本越高;相反,行政成本越低。用财政指标衡量行政成本,一般用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可以用公务人头费、办公费用等在财政中的比例。政府总支出越多,政府规模越大,行政成本越高;相反,行政成本越低。
财政规模体现行政成本,其原因有二:一方面,财政是政府职能的经济体现,是行政的经济基础,“无财难以行政”;另一方面,财政又是社会利益的政治表达,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无政难以治财”。从第一个方面看,行政成本是政府行使其职能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政府职能的必要支出,行政成本随着政府职能的变化而变化,其高低决定于政府职能的大小;从第二个方面,行政成本是在一定的行政体制框架内发生的,因行政体制的优劣不同,其高低取决于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一个完善的体制内,行政成本低廉,在一个弊端丛生的体制内,行政成本高昂。因此,要降低行政成本,一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缩减政府规模;二是要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不转变政府职能,不提高政府管理能力,而一味降低行政支出,最后只会导致政府各部门财政拮据,无所作为。
二、  廉政建设:行政成本降低的有效方式
一般人认为,廉政即廉洁从政,只要注意解决好政府官员在行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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