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探究中国转型期腐败的制度成因
2013/10/6 22:38:06
摘要:腐败是侵蚀人类社会肌体的“政治之癌”,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处在体制转型期的中国,腐败已经成为当前最大的危害。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很多,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性缺陷导致了腐败,现行的体制和具体制度存在的缺陷为腐败犯罪的发生提供了机会和条件。本文以新制度主义提出的激励机制的缺陷、机会结构的缺陷、约束机制的缺陷等三类诱导腐败的制度性缺陷为视角,结合我国腐败的具体实际,分析中国转型期腐败产生的制度原因,思考对中国反腐的启示。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 转型期 腐败 制度成因
一、引言
所谓腐败,就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利。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但是伴随着这一进程,腐败成为困扰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历史经验表明,一个社会的转型期,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长期的历史发展还表明,腐败是侵蚀人类社会肌体的“政治之癌”,它扭曲资源配置,污染道德风气,危及政治稳定,阻碍社会进步,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亡党亡国。
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腐败的易发期和高发期。腐败呈现出主体多样化、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手段多样化和复杂化、腐败方式隐蔽等特点。虽然近些年我国在反腐斗争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高调反腐,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中国的腐败消极现象仍然十分严重,而要想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就必须认真分析现行的体制和具体制度存在的缺陷,从制度入手通过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完善激励机制,改革机会结构,强化约束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达到遏制和预防腐败的效果。
对于腐败原因和行为的研究,国外学者多以实证研究为主,提出了 “经纪人”理论、寻租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政府交易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等。而国内学者多以规范研究为主,主要把腐败归因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的因素等。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和期刊了解新制度主义的内容,并从新制度主义角度出发,通过新制度主义中关于两个理论的假设,以激励机制的缺陷、机会结构的缺陷、约束机制的缺陷等三类诱导腐败的制度性缺陷为视角,同时结合我国腐败的具体实际,分析中国转型期腐败产生的制度原因,思考对中国反腐的启示。
二、中国转型期腐败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但是伴随着这一进程,腐败开始逐渐蔓延。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腐败已经十分严重。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等原因,腐败蔓延的势头有所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新时期我国的腐败主要呈现以下五大特点。
1.群体性腐败严重,呈上升趋势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或部门的窝案、串案日益增多,群体腐败呈上升趋势。所谓群体腐败,通常也称为腐败窝案或共谋性腐败,指的是多名官员结成同盟、共同开展腐败行为的现象。群体腐败通常以集体和组织的名义,积极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圈内人牟取私利。20世纪70年代前,我国的特大经济犯罪基本属个体犯罪,而在20世纪80年代后,特别是近十年来,群体腐败越来越多,一些腐败案件的查处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2000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84人获刑,2006年湖南省郴州市腐败窝案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158人,2006年上海市社保案,牵涉上海市政界、商界几十人,2010年湖南省耒阳市矿征办窝案中,矿征办主任罗煦龙被处理后100余人闻风而逃。[1]这些案件的查处都充分说明了我国目前群体性腐败的严重性。
2.腐败主体多样,涉及层面不断扩大
当前,我国的腐败呈现向高层发展和向社会各领域蔓延的不良态势。一方面,腐败行为主体正在从基层向中层和高层领导干部蔓延。县处级以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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