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二:我比你先到 丁安/浙江
领导干部作风
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切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查办案件
四类案件是重点
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办案工作指导思想,继续加大力度查处以下四类案件:一是坚决查处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寻租、谋取私利、破坏首都发展环境的案件;二是坚决查处事业单位改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中侵吞国有资产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三是坚决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四是坚决查处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以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问题。
案件主管领导要一抓到底
继续完善案件线索价值评估机制,明确内容,确定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要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办案。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进一步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对于转交基层办理的重要案件线索,主管案件的领导要亲自负责,一抓到底。切实推进信访举报办事公开。严格执行“四不结案”制度,重要案件必须做到“一案两报告”,认真研究分析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推进源头治理的工作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严查六大领域商业贿赂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它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集中力量开展党的作风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学习宣传沈长瑞等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抓住典型案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道德观。坚持把廉政文化融入和谐文化建设之中,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扎实有效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干部“生活细节”纳入监督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中央纪委部署了五项重点清理纠正工作:一是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是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三是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四是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五是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登记。对专项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查超标多占住房
要继续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规定,积极探索职务消费改革,用制度规范职务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