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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当官 儿子当“托” 浙原交通厅长迂回受贿路

[日期:2007-04-0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 余东明 李建平 [字体: ]

 

 

庭审现场

    如此谨慎而又迂回的受贿过程,竟然还是被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令赵詹奇万万没想到。赵是浙江省原交通厅厅长,儿子是他受贿过程中最主要的“托”。今日(3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赵詹奇是被“龙元行贿串案”拖出来的又一位正厅级干部,此前湖州市原市委书记徐福宁,因收受“龙元贿赂”一审获刑十年半。

    1998年,赵詹奇担任杭州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而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在他的帮助下,在公开招投标中过关斩将,一举拿下了机场航站楼工程的承建权。

    庭上,赵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一揽怀中。但他却强调,他没有直接从龙元公司处拿过一分现金。

    公诉书称,龙元公司在中标后根据事先约定,支付给赵詹奇的情人汪沛英“业务费”

    55万元;2002年11月,龙元公司项目经理徐文通为再次感谢赵詹奇的关照,将20万元现金拱手交给了其儿子赵广宇。

    赵广宇,赵詹奇受贿案中最大的“托”。面对检察机关的调查,他曾坦承:“我成了父亲受贿的工具!”

    同样是在赵担任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期间,新加坡英德龙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的招投标中胜出。这个忙也是赵詹奇帮的,交换的条件是该公司聘用其儿子为该项目招投标信息“咨询员”,并约定事成之后,支付标的总额3%至5%的“咨询费”。

    公诉书称,1999年,英德龙公司先后两次以“咨询费”的名义送给赵广宇新加坡币1万元、美元5.8万元。

    毛建强,赵詹奇的江苏老乡,该案中另一名重量级的行贿人,浙江钱江建筑工程公司三分公司的经理。

    他在调查笔录中是这样说的:“不停地通过赵广宇送钱给赵詹奇,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更多的帮助,背靠大树好乘凉!”

    指控称,1998年和1999年的春节,毛当着赵詹奇的面送给赵广宇两个红包,合计1万美元;2002年10月,在赵詹奇表示赞赏后,又送给赵广宇人民币36万元,用于购买轿车;2003年至2006年,分三次以支付“年薪”的名义送给赵广宇人民币60万元,事后赵詹奇还指使赵广宇和毛建强签订虚假的聘用合作协议,以逃避调查;1998年至2006年,毛还为赵詹奇提供赌资合计人民币8万元,趁其出国之机送美元8000元;借其搬新房之机送价值1.77万元的三菱空调一台。

    记者注意到,另外受指控的两笔受贿,一笔要追溯到1994年至1997年赵担任杭州市交通局局长期间,赵詹奇以“借款”的名义收受了工程合作单位杭州锦江集团80万元的贿赂,事后还指使儿子与行贿人伪造借款还款的假象。另一笔贿赂则发生在案发前赵担任浙江省交通厅厅长期间,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收费权益转让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同样以“借款”的名义收受300万元贿赂,事后同样指使儿子与行贿人伪造“借款已还”的假象。

    至此,赵詹奇受指控的受贿金额合计人民币560.77万元、美元7.6万元、新加坡币1万元。

    庭审中,赵詹奇不时地脱口而出:“我是国家干部,直接收钱明显是受贿,通过广宇的手给我会更好一些。”殊不知,再隐蔽、再巧妙的受贿始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赵詹奇迂回受贿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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