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北京城乡一建原领导班子因腐败获刑

[日期:2007-03-28] 来源:中青报   作者:郭京霞 记者王亦君 [字体: ]

  26日上午,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5名原领导成员,因分别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分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14年。

    这5名原领导成员分别是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王明亮、党委副书记杨全林、副总经理郝建杨、总会计师霍艳、总经理霍照辉。2004年9月到10月,王明亮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城乡一建与某开发中心因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村土地转让形成的经济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账外暗中收受开发中心给予的50万元。王明亮、杨全林、霍照辉、郝建杨各自分得10万元。此外,2004年9月,王明亮、杨全林伙同霍艳,利用职务便利,经预谋决定挪用该公司所有的崇文区花市上三条5号院拆迁补偿款中的50万元,来为王明亮、杨全林、郝建杨、霍艳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最终挪用拆迁补偿款为个人集资入股的数额分别为:王明亮20万元,杨全林、郝建杨、霍艳各10万元。

    北京一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王明亮有期徒刑11年,杨全林有期徒刑14年,郝建杨有期徒刑10年,霍照辉和霍艳被判缓刑。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sosofa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Processed in 0.020 second(s), 4 queries,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