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8:1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湘潭市纪委根据组织部门对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情况,严肃查处了市财政局副县级干部廖初峰同志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例。
经查,廖初峰在填报的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未如实报告其本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未如实报告其配偶名下拥有的多处房产和持有的股票等情况,也没有按要求填报上一年出售房产的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湘潭市纪委决定,给予廖初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湘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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