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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警察黑帮”老大11罪获刑20年 “警察黑帮”人员大起底

[日期:2007-03-2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虞伟 [字体: ]

 

  图:2月5日,呼和浩特市警察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5年
    
  3月22日上午,由公安部督办的“6·06”呼和浩特市部分公安人员涉黑案件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苏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9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以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政委苏和(2004年4月调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政委,一直称病未上班)为头目的警察涉黑组织共有主要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9人原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这个涉黑组织以苏和自己经营的“金宇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活动据点,以苏和分管的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一些部门为依托,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非法控制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党委,干预旗委、旗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土默特左旗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经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案61起,非法敛财300多万元,涉嫌非法拘禁、受贿、强奸、寻衅滋事、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赌博、抢劫、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销售赃物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项罪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苏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赌博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苏和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
  
  
  黑老大揭秘

  一家三警抓了两人
  
  据当地人介绍,苏和的父亲曾在土默特左旗任要职,后调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担任领导职务。苏和还有两个哥哥,大哥叫王宝平,此前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防暴刑警支队原队长。今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披露,王宝平因涉嫌贪污、赌博、诈骗、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日前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苏和的二哥因吸毒已经死亡。

      
  ■新闻链接

  “警察黑帮”人员大起底

  
  苏和,外号“小山猫”,团伙的核心和首脑,曾在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任派出所民警、巡警支队民警、副支队长、支队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巡警、经侦)、政委,2004年4月调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政委,一直称病未上班。

  于新江,外号“于水水”,原任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2004年调任全胜路派出所所长后一直未上班。

  聂子龙,原任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事发前停职未上班。

  何长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纪委书记。

  孔繁军,原为土默特左旗“金宇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在犯罪团伙中充当管家角色。

  任红彪,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

  陈吉平,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被调整为毕克齐镇派出所民警后一直未上班。

  高永刚,外号“强强”,原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是苏和的司机。

  张俊生,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毕克齐镇派出所所长。

  恒巴图,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察素齐镇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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