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一审获刑14年,处罚金250万

[日期:2016-09-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安在线

2016-09-19 11:17 来自 打虎记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在庭上受审。
9月1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张苏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依法返还安徽广播电视台。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张苏洲(男,62岁,正厅级)在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南京日景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和个人现金、物品,共计11236148元人民币、4.7万美元、2000欧元、价值17.9万元的购物卡及价值1062239元的金条、玉器和手表等物品,并在电视广告业务、购买电视剧及支付购剧款、电视台采购物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在单位报销个人购物消费、虚列奖金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393657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苏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苏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对张苏洲所犯受贿罪、贪污罪,应数罪并罚。张苏洲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且张苏洲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并全部退赃,综合考虑张苏洲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对其贪污罪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张苏洲表示不上诉。(原标题为《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一审获刑14年》)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30699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赵呈戏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Processed in 2.244 second(s), 5 queries, G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