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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反腐败法公示餐费喜丧金设上限

[日期:2016-05-31] 来源:  作者: [字体: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529日第4  作者:张旌

韩国反腐败法日前进入公示期,向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征集意见。根据这一法律,公职人员接受宴请人均费用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68元人民币),喜丧金等人情往来费用不得超过10万韩元(约合560元人民币)。

这一法律同时规定,公职人员过节期间收受礼物价格不得超过5万韩元(约合280元人民币)。韩国媒体评论,这意味着韩牛、黄花鱼和水果套餐等将从礼物名单上消失。

百万韩元为“红线”

这部反腐败法全称《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又称《金英兰法》,由前反贪官员、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大法官于2012年提出。

韩国政府20137月将法案提交国会讨论,但直到“岁月”号海难发生后,《金英兰法》才重新进入公众视线,被视为根除韩国社会官商勾结顽疾的重要对策。去年3月,韩国国会全体会议以绝对多数赞成通过《金英兰法》。

韩国全国预计将有300多万人受到这项法律约束,包括中央和地方所有公职人员、国企职员、公立学校教职员工、媒体从业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等。

上述人员如果单次收受超过100万韩元(约合5600元人民币)钱款或同等价值的礼品或服务,无论是否与其职务相关,都属受贿,最重可判23年有期徒刑,或5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如果收受财物价值不超过100万韩元,且与工作相关,可处以两倍至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

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日前公布《金英兰法》的施行令,并宣布本月13日至622日为公示期。征集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后,这项法律将于928日正式实施。

韩牛黄花鱼或“失宠”

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透露,根据过去一年的舆论调查和听证会结果,该委员会制定了餐费、礼物价格以及喜丧金等具体标准。

餐费方面,每人每次接受宴请的费用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68元人民币)。元旦、中秋等节日接受的礼物价格不得超过5万韩元(约合280元人民币)。韩国《朝鲜日报》评论,这意味着韩牛、黄花鱼、水果套餐以及晋升时所送的兰花等将从礼物名单中消失。

传统礼俗费用方面,婚丧嫁娶等人情费用不得超过10万韩元(约合560元人民币)。

该委员会同时对公职人员外出讲课费用作出规定。公务员中,部长级、次官级、四级以上公务员的授课费用上限分别为每小时50万韩元(约合2800元人民币)、40万韩元(约合2240元人民币)和30万韩元(约合1680元人民币)。大学教授和媒体从业人员等每小时则最高可以收取100万韩元。

《金英兰法》从一提出就饱受争议,有人指责其标准过于“苛刻”,并影响到一些相关行业的销售额,进而使经济低迷的状况更加严重。韩国媒体预计,这项法律正式实施前,一些条款可能还将出现改动。(新华社供本报特稿)(张旌)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6-05/29/content_345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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