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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硕鼠外逃”

[日期:2007-03-10]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姚佳威 [字体: ]

有消息称,中国政府向加方提供的贪官名单上,高山只名列第五。而中国外逃贪官问题,近些年来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北京大学教授贾庆国,早在2004年就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提案,要求加大惩治外逃贪官力度。贾庆国还是监察部特邀监事员,经常参加高级别反贪腐会议。贾庆国指出,贪官外逃绝大多数都携带巨款,而且对目的地的选择也很“讲究”。很多携款数额巨大的往往选择逃往欧美,一方面希望生活得更舒适,另一方面也想利用西方国家与中国的政治分歧,给可能的遣返引渡增加难度。“这些贪官看准了,某些西方国家对中国司法制度缺乏信心,再辅以意识形态背景,中国政府与西方谈判难度很大。”
  贾庆国指出,应该把贪官的个人资料公开,放到互联网上,让他们即使逃到国外也无法遁形,即使不能即刻捉拿归案,也要让他们在国外面临巨大压力。此外,中国应该建立缺席审判制度,使其从外逃贪官变成外逃罪犯。实际上,国外司法制度中,建立该制度的国家屡见不鲜,如秘鲁前总统藤森被指控贪腐后外逃,秘鲁对其缺席审判。
  鉴于逃往海外的贪官,金钱是他们的“生命线”,应该禁止中国企业与外逃贪官及其亲属子女做生意,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财务往来。
  此外,应加强国际警务与反贪腐合作。前不久,贾庆国会见加拿大外交部长麦凯,提及联合打击外逃贪官一事,麦凯向贾庆国抱怨:“抓人需要证据,你们很多贪官的犯罪资料都对我们保密,不让我们看到。无法取证,我们当然不能乱抓人。”对此,贾庆国建议,西方国家人权观念较强,抓人必须有证据,中国应加强司法透明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合作。
  另一方面,某些国家的地方政府在遣返贪官上也并非“全无私心”。贾庆国介绍,外逃贪官大多携带巨款,动辄千万,甚至过亿。这些贪官为逃避制裁,在当地长期打官司,付出高昂的诉讼费,对一些外国地方政府来说,这些就是待宰的“肥羊”。
  “外国人的私心我们无法阻止,但贪官的财路我们可以断绝。”贾庆国说。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规,一些大额人民币支付交易将受监控,包括企业间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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