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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给好处费 副处长致电工信部:不予受理其项目

[日期:2015-11-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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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10:50:33 来源: 东北网

黑龙江省纪委通报6起省直机关干部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在一些政府部门中仍然存在的服务意识差,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破坏发展环境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省纪委监察厅17日下发通报,公布了驻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监察室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情况。

  一、省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原副处长张伟天索贿案。2013年至2015年,张伟天在任省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申报国家清洁生产项目补贴资金审核工作之便,多次以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审核评审进度、及时向工信部报批为由,明码实价向3家企业索要项目获批资金额度15%的好处费,共计117.5万元。更为恶劣的是,张伟天对不给好处费的企业百般阻挠,处处设障。在对不给好处费的某企业进行项目评审时,想方设法提出反对意见,在处领导安排他人负责此项目且已上报工信部的情况下,张伟天又擅自以本部门名义向工信部发电子邮件并电话沟通不予受理,最终导致企业没能获得国家扶持资金,给企业的后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此外,张伟天还以帮助企业申请省财政贴息补贴为由收受好处费39.3万元。201510月,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对张伟天立案审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省工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原处长高泰来受贿案。2011年至2013年,高泰来在任省工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审核报批工作之便,对给好处的企业想方设法加快办,对不给好处的企业拖着办,先后收受31家水泥企业贿赂共计94.5万元。20158月,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对高泰来立案审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省国土资源厅原副总工程师刘军受贿案。2011年至2012年,刘军在任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矿权、矿权延续和矿权扩储审核审批工作之便,收受4家企业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30.4万元。20156月,刘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原主任曲殿玉受贿案。2009年,曲殿玉在任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因大庆市政府收储某企业土地后尚欠该企业部分土地收储费,企业负责人急于求得差额款项,遂请托曲殿玉帮助协调拨付此款。曲殿玉为企业要回土地收储费后,收受该公司贿赂20万元。20159月,曲殿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省工信委产业政策处原处长孙萍、原副处长郭智广渎职案。2010年至2011年,在省工信委产业政策处开展全省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审核验收工作期间,时任处长孙萍、副处长郭智广在对两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申报中央奖励资金项目审核过程中,没有履行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等法定审核程序,即为企业办理了审核手续,致使两家企业骗取中央专项资金748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58月,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对孙萍、郭智广立案审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省石化行业协会原会长曲桂莲、秘书长李忠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11年,时任省石化行业协会会长曲桂莲、秘书长李忠实,在本协会没有车辆编制的情况下,以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名义,套取省扶持中小企业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购买了1台本田雅阁轿车供其二人使用。20158月,曲桂莲、李忠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几起案件充分暴露了当前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在依法行政、服务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回避、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有悖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有损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特别是与优化发展环境息息相关的省直部门,要保持高度警醒,严肃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下大力气抓好集中治理和整顿,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保证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徐大勇 记者印蕾)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11/19/c_1284458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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