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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国际亚太部高级主任廖燃来中心讲座

[日期:2015-01-07] 来源:湖南大学湖湘廉风学社  作者:申华冉 [字体: ]


1229日晚,由袁柏顺教授主持,透明国际亚太部高级主任廖燃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办了题为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与启示的讲座。他以海外观察者的身份,结合自身长期的反腐败实践经验,对国际反腐败的发展态势进行了梳理和深入的剖析,其观点发人深思。

  首先,廖主任指出,不同于中国社会简单的认定腐败就是贪腐,国际社会对腐败的定义是多角度的。他提出了国际社会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不同学科对腐败的认定,并指出联合国推出的八项防腐败罪名,包括贪污、滥权、洗钱、资产非法增加、影响力交易罪等。他所处的透明国际亚太部认定腐败是:利益冲突、滥用权力、裙带关系、要挟、贪污、欺诈、行贿、非法募集及使用政治资金。诚然,只有清晰的界定腐败,才能在此基础上有效构建制约框架,全面深入的推进反腐。

  其后,他指出全球化及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历程有三波:第一阶段为1995年到2001年,包括透明国际在内的国际组织和相关政治家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反腐浪潮;第二阶段是自2001年到2009年,处于“911”期间,以美国安然公司为导火索的系列公司假账和行贿案曝光,美国政府号召国际银行和欧盟参与到反腐败运动中,国际组织制定了相当多的法律,反腐败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第三阶段是2010年至今,自媒体把反腐败运动推向第三波高潮。2010年,全球进出口贸易额占全球GDP高达58%,而贪腐,很大程度上自贸易而生。开曼群岛的一栋五层高楼是18000+家公司的注册地,足以证明国际贸易中巨大的政治黑洞。


  面对全球当前严峻的腐败态势,通过全面推行打击腐败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腐败似乎势在必行,反腐败法律框架正在加速发展并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当前国际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已经形成,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全球契约、行业规范、专业规范等,它们都呈现出四个特点:预防、刑事化、国际合作、追缴被盗资产。英美等国的相关法律也具有涉及国际效力的规定,包含法律效力跨越境外,主动出击和国际合作的执行等。国际反腐败机制对于我国当前廉政治理很具有现实意义。在国际反腐浪潮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国内对于腐败的界定是否应该扩充?如何有效建立机制来实现国内的动产与不动产登记以促进反腐的公开透明?如何提升国内公众对反腐的心理认同和完备法律建设?这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

  最后,讲座进入提问环节,在场的同学与廖主任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互动,学术气氛异常浓厚,廖主任对学生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答,其思路清晰,重点明确,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此次活动也是我校第七届大学生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和一二·九活动月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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