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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反腐败国家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召开

[日期:2014-06-28] 来源:湖南大学法学院网站  作者: [字体: ]


  2014621日下午, “反腐败国家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湖南大学集贤宾馆第四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省委宣传部、省外事办、省银监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求是杂志社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莅临会议。湖南大学法学院部分教师与学生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唐亚阳教授主持。

  唐亚阳副书记首先致辞,他代表湖南大学对各单位领导、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以及就各位对湖南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一一隆重介绍了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相关领导、学者致辞,省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陈永实、省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丁维群、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邓志伟、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处长赵武安等先后致辞。陈永实指出反腐具有其现实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反腐工作也愈见成效。他还强调反腐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打好反腐之战,离不开理论的支撑。邓志伟肯定了该课题立论的意义和价值,他指出从利益冲突、利益衡量的角度研究腐败问题既新颖又极为必要。戴少一从中国历史及世界各国的经验出发,他认为反腐无模式可循,应当边做边探索,他还指出反腐问题迫在眉睫,实务界和理论界均身兼使命,义不容辞。赵武安指出加强反腐败立法应当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他介绍了最高检对反腐败立法的重视,并且认为应当将反腐败的政策和法规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反腐当依法进行。

  会议第二阶段为自由发言,该课题项目首席专家、此次研讨会组织者聂资鲁教授首先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对此次研讨会的高度重视和热切关怀,并且表示希望从实务界和理论界汲取智力支持,从不同视角下考究反腐败国家立法的现实意义和理论基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文莉、省纪委预防室副主任陆群、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陈湘文、省公安厅监察室副主任车丽华、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国忠、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饶力明、省银监局高级经济师杨小安、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长唐何及丁维群、陈永实、唐亚阳等分别从其各自的工作经验及研究领域出发,提出了对反腐败立法的感想和感悟,既肯定了此课题的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又指出反腐败立法是一项重大且综合性很强工作,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又要开拓新的思维,开创新的立法局面。

  会议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做总结发言。他指出腐败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乃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主张权力可收回,权力应当有边界,权力应当受制约。他强调,社会问题复杂多变,法律亦非万能,谈到腐败问题,应该建立文化、法律、社会伦理等综合体系,在制度的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因素。

  据悉,此次会议是以聂资鲁教授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批准号13ZD012)的阶段性研讨会。部分子课题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研讨会交流过程中,理论界专家和实务界精英均充分发表感想,挥洒智慧,促进了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学习与交流,为反腐败国家立法项目的进一步研究提供良好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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