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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党政机关5年内禁止新建楼堂馆所

[日期:2013-07-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包括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

  据新华网723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包括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对于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同时,对于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但严禁豪华装修。

  并且,针对近期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过程中发现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存在审批不规范、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知特别强调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

  此外,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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