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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铲除“国难”任重道远

[日期:2012-06-24] 来源:中国廉政网  作者: [字体: ]

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成为越南革新和建设事业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激起国民公愤,被越南人民视为国难

今年3月,越南公开审判船舶工业集团腐败渎职案,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范青平违规经营,造成船舶工业集团累计债务至少达86万亿越南盾(约合40.95亿美元),相当于2009年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4.5%。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说:“许多领域和部门存在的腐败、浪费现象,已成为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的巨大挑战。”
  产生原因错综复杂
  越南自1986年实行革新路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被誉为“东南亚升起的一颗新星”。但是,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成为越南革新和建设事业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激起国民公愤,被越南人民视为“国难”。
  在分析腐败现象滋生的原因时,阮富仲认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原因在于主观上越南一些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在进行反腐败斗争时决心不足,没能以身作则。客观上越南法律制度上还存在着的一些漏洞,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也不可忽视。
  事实上,越南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还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越南曾经历漫长的封建社会,近代又沦为法国殖民地。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人民先后打败日本、法国、美国侵略者之后,还没来得及认真清除封建主义地基,便立即在全国范围向社会主义过渡。封建主义历史传统的影响不可低估。到目前为止,越南历史上遗留的“要-给”现象远未去除,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思想甚至在一些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头脑中还根深蒂固。
  革新开放后,一些西方国家把越南作为“和平演变”的重点对象,大搞政治颠覆活动,加强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渗透,企图推翻共产党政权,使越南成为西方国家附庸。封建主义影响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渗透相结合,使腐败成为越南难以清除的社会“痼疾”。
  惩防并举严厉打击
  多年来,尽管困难重重,但越共领导在反腐败道路上始终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
  成立中央反腐败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人亲自挂帅。20068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由政府总理阮晋勇担任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主任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公安部长、内务部长、财政部长、总审计长、越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等。最近举行的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又决定成立由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为主任、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越共将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同“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教育运动”相结合,同抵御“和平演变”教育相结合。2011年召开的越共十一大强调指出:“改革党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首先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把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作为干部、党员、党组织的经常任务。一切干部、党员必须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的修养,同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阴谋做坚决斗争,同时要防止自我演变。”这里所说的“自我演变”就是指干部、党员自身的腐化变质。
  制定相关法律,将反腐败纳入法制化轨道。200511月,越南国会通过了《预防和惩治腐败法》。越南媒体称,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越南坚决铲除腐败的高度一致的党心民意”,将成为“全国反腐败斗争的指针”,它的出台是越南反腐败斗争史上的“标志性重大事件”。越南国会同时还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申诉控告法》。该法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向有关党政部门、群众组织控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控告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这样就使人民群众揭发、控告腐败行为获得了法律的保护,使“民告官”有法可依。此外,国会通过的相关法律还有《厉行节约法》、《反浪费法》、《监察法》,等等。
  抓大案要案,严厉查处并公之于众。越共从1999年至2001年开展了党的建设和整顿运动,旨在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清除自身腐败。据越共机关报《人民报》报道,到20012月,越南五年内查处7万名有腐败行为的党员,其中包括1名副总理及央行行长、海关关长等高官。
  2001年越共九大后,再掀反腐败高潮。20032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审了越南建国以来最为引人注目的张文甘黑社会团伙案。该案被告多达155人,其中包括19名政府官员、13名警官、3名检察官以及3名记者。2006年越共十大前夕,一起越南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政府官员集体贪污腐败案件被曝光,交通运输部基建项目负责人动用数百万美元的巨额公款参加赌博,交通运输部一名副部长涉嫌受贿,拥有数所豪宅、数辆豪华轿车,还包养多名情妇。该案涉及大小官员200余名,大批官员被捕或被撤职,交通运输部部长引咎辞职。在20066月召开的国会会议上,时任政府总理潘文凯为政府内出现的严重腐败案件向全国人民道歉,表示愿意在人民面前,在党和国会面前承担责任,并正式向国会提出辞职。20073月,因在分配纺织品出口配额时收受贿赂、营私舞弊,贸易部原副部长梅文桑被胡志明市法庭判处14年监禁。在今年3月审判的越南船舶工业集团腐败渎职案中,该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范青平被判处20年徒刑。
  舆论监督功不可没
  越南媒体在反腐败斗争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潘文凯担任总理时曾说过,平均每两天越南政府就受理各种媒体发现的一宗案件。而越南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法》等法令则给了媒体新的权柄:有权要求各组织、单位提供所要调查的相关资料。近年越南相继曝出高官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消息,媒体功不可没。《青年报》、《年轻人日报》、《前锋报》等报刊,用大篇幅对涉嫌腐败的干部进行揭露,不论他的职位有多高,总是直呼其名,不惧来自各方的压力,一直揭露到底,直至真相大白。
  越南总理发言人曾指出,在新闻媒体曝光的包括腐败在内的违法事件中,90%“确有其事”。2007110日,越南总理阮晋勇指出,正是由于新闻媒体揭发、人民群众检举,才使大量的国家财产没有落入贪官口袋,减少了国家的损失。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开表态支持媒体的反腐败报道工作,更坚定了媒体反腐败的决心。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与普及,越南政府经过积极实践探索,认为将互联网建立成一个新的反腐败平台的时机已经成熟,网络反腐“势在必行”。越南政府监察委员会反腐局于20076月底设立了反腐败网站,为群众举报腐败案件开通新的渠道。据统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反腐败网站点击率就达到了14万。最近越共中央办公厅又开通了“防治腐败综合信息网”,作为越共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的官网,为广大党员和群众举报腐败行为、了解反腐败信息和提出反腐败建议提供了新的更具权威性的舆论阵地。

腐败一日不除,“国难”一日不已。历次越共全国代表大会都把反腐败作为重要议题。越共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态度更加明确,今年2月召开的贯彻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的干部会议和5月举行的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都重点研究了反腐败问题,并将之作为重要工作全面部署。这些举措,被舆论解读为越共正向国内外表明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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