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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2-06-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北京52820112月以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给予刘志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监察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志军简历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2003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08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2011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免去其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201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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