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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腐败已成越南国难 越共总书记挂帅反腐

[日期:2012-05-1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体: ]

    日前闭幕的越共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成立由中央总书记任主任、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这是越共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向腐败“宣战”的重大举措,被舆论解读为越南共产党正向

国内外表明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越共中央认为,反腐败是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在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事业中极其重要的一项任务。

    20068月,越南国会常委会批准成立了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201110月,国会常委会批准了新一届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总理阮晋勇任主任。此次越共中央直接成立由中央总书记挂帅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体现了其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有利于加强越南共产党中央对防治腐败工作的直接领导。

    目前,越南已出台《防治腐败法》、《提倡节约法》、《反浪费法》等法律,并制定了《防治腐败国家战略》。经过不懈努力,越南的防治腐败工作取得初步效果。但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公共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资产和资金管理、银行信贷、政府采购和干部管理等领域依然是腐败“重灾区”。

    如今,腐败手段呈现出越来越隐蔽和复杂的特点,有媒体甚至将腐败现象称为越南的“国难”。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毫不避讳地说:“腐败、浪费现象在多个领域和部门存在,已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形成巨大挑战。”

    腐败给越南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以首都河内为例,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1年河内共查处27起腐败案件,涉案人数89人,造成损失约2200亿越南盾(1美元约合2.1万越南盾)。近5年来,腐败案件累计给河内造成损失约9670亿越南盾,其中追回部分仅占三成。

    在分析腐败现象滋生的原因时,阮富仲认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原因在于越南一些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在进行反腐败斗争时决心不足,没能以身作则。此外,越南法律制度上还存在一些漏洞,惩治不严,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历史遗留的“要—给”管理现象尚未去除。一些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蜕化,丧失了战斗力。

    越南民众对中央的这一举措持拥护态度。不少民众对记者表示,希望中央反腐败的动作和力度再大一些,缩小腐败的滋生空间,增加惩治腐败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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