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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创新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思考

[日期:2010-06-24]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国栋 [字体: ]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所决定并赋予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有章法的人民监督。虽然它没有强制手段或指令,但由于其特有的政治规定性,普遍的民主约束性和组织警示性,因此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有着其它监督形式不能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民主监督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属性是以保持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一致性,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政治基础,以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的方式,有组织、有程序地制约权力的民主机制。它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长期以来,各级政协在改进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中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创造了不少好的形式和做法。但由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内容的确定、角度的选择、方法的运用和力度的把握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困难,表面化和形式化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造成民主监督作用的弱化。

  因此,政协履行民主监督必须从机制创新入手,探究深层次原因,找出症结,寻求对策,以进一步增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实效性,提高政协工作的总体水平和整体功能。

  

  ■政协履行民主监督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中的误区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所决定并赋予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有章法的人民监督。虽然它没有强制手段或指令,但由于其特有的政治规定性,普遍的民主约束性和组织警示性,因此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有着其它监督形式不能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协工作的总原则,但一些人片面认为监督与服务相悖而讳言监督,单纯强调参谋助手而不愿监督,自觉不自觉地把监督与服务分离开来,使民主监督在三项职能中处于次要或从属的位置而影响其整体性,必然削弱其应有的效能,导致政协总体功能发挥失衡。其实,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明显的建设性和整体性功能,民主监督贯穿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之中,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也体现着民主监督的内容,三大职能相辅相成又互相包容,整体服务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是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

  

  (二)履行职能中的习惯定式

  

  政协民主监督弱化与履行职能中的习惯定式有着直接关系,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民主监督的深入开展。

  重点内容一般化。政协民主监督应善于和着重从党和政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中,发现和提出一些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政策性的大事、要事,进行深入调研,而不应只停留和满足于泛泛地反映一些具体情况,平浅地议论一些表面现象,使一些真知灼见滞留于片牍之中,因而影响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程序运作简单化。政协民主监督从问题提出到协商、交办、落实、反馈以及检查总结的全过程,都应有明确的标准、时限、步骤、方式、责任、措施等程序约束。对监督意见建议例行公事地回复批转,会削弱政协民主监督的规范性和制约性。

  组织协调封闭化。政协民主监督与各个方面有着普遍的关联性,而拘泥于政协内的封闭运作,则弱化了其互动性。如汇报反馈不主动,不能及时取得党委的支持领导和上级政协的帮助指导;与人大、政府不经常协调沟通,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协商督办缺乏合力;同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人士协商联系不紧密,党派团体和委员的作用及专长发挥不充分;与其它监督形式缺乏联系和协调等,都影响着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的更好发挥。

  

  ■加强民主监督职能的对策与建议

  

  (一)积极实践,提高“三性”

  

  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围绕提高“三性”,不断探索和创造搞好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一是注重时效性。政协民主监督有着明确的时效性要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冷点以及一些苗头性、潜在性的问题,能不能得到及时反映,真正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并尽快获得解决和答复,都体现着政协民主监督的质量与实效。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快捷反映、规范办理、及时反馈的新方式。要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按照力求真实、注重质量、争取快速、突出特色的原则,通过上通下达的网络体系,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及时反馈给党政领导,为决策提供参考。要通畅提案的办理渠道,做到随提随办,跟踪督办,实现提案工作常态化。要加大视察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委员视察这一形式,对重要问题进行面对面的监督,提出真知灼见,以促进工作,解决问题。

  二是注重前瞻性。把监督重心前移。本着“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的原则,对关系改革、发展中的民生民意问题,影响社会进步的一些重要问题,主动进行协商监督。积极组织专项研究。围绕党政领导重视但尚未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及时组织委员中的专业人才,开展专题研究,及时识别新事物,提出新对策,使民主监督在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

  三是注重针对性。要积极运用专项监督、特邀监督、评议监督等方式方法,搞好对重要方面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监督。要选好角度,讲求深度,注意挖掘深层次问题,切忌做表面文章。要敢于触及社会生活中的敏感问题,锲而不舍,针砭时弊,促进问题的解决。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作

  

  机制、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方向性,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搞好政协民主监督,首先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组织服务机制以及转化落实机制。通过搞好委员的严选严任、专委会建设等,使委员结构更好地体现界别代表性和专业性,成为开展专项监督、专题研究的骨干力量。并善于把新鲜经验及时反馈给党政机关和上级政协,以转化制度规范。其次,要建立健全联办互动机制。政协应主动与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与上下级政协之间联系沟通,形成互动效应,通报情况,共同确立监督重点,形成合力。第三,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在媒体举办“政协之声”、“委员关注”、“提案追踪”等活动,进一步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从而使政协民主监督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作者系河北省唐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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