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关于公布廉政案例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0-01-18] 来源: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作者: [字体: ]

“湖南大学第十六届科技文化节之廉政案例制作大赛”活动收集案例已审核结束,经有关专家评比,最终有5篇案例获奖。

评审中,组委会发现大部分上交案例并未按照通知的要求制作,原创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网文抄袭篇幅大,有的甚至出自论坛,不能保证案例事实真实可靠,并且涉及版权问题,根本无法收入案例数据库,故不能被认定为合格。同时,组委会希望有意愿的同学们利用假期时间对原编写的案例修改,重新提交,组委会将再次进行评审,合格的案例将付与相应的报酬。

具体要求如下:

1、本着原创性的原则参与活动,按照通知的要求,运用自己的语言对所参考的资料进行加工。

2、所编写的案例应以案例正文为主体(需占案例篇幅85%以上);简要评析要简明扼要,不能附上一篇学术论文做替代;讨论与思考仅需列出几个问题即可,无需进行分析。

3、须知新闻报道也有可能与事实有出入。因此为保证资料准确、翔实,资料来源应有多种,以便各种来源所陈之事实可以彼此参照。判决书一般比较可靠,宜作为附录列入其后。为保证版权,参考资料部分需详实,不能简单的以“新华网”之类的带过。参考文献一般应包含正式出版物。

4、案例应于32之前提交,政管院学生通过班级统一上交,其他学院学生发送到hnulzal@yahoo.cn

请同学们的参赛案例务必保证真实性和原创性。

特此通知,谢谢。

 

 

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年一月 

 

附:案例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政管、化工、会计  郑烨、夏曙等  《赵洪彦腐败案启示》

二等奖

工管院  李素娟等  《吴洪明贪污腐败案》

政管院  王钰宏    《张全受贿案》

三等奖

环工院  唐旺旺    《樊中黔受贿案》

金融院        《徐放鸣受贿案》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Processed in 0.150 second(s), 5 queries, G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