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是隶属于中共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大型跨学科研究基地,是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了扩大基地的学术影响力,较快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建设,基地决定设立一批研究项目,面向全国所有研究团队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
基地预设如下课题作为招标项目。所有资助项目都将视课题重要性和团队实力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资助。
(一)预设招标项目
1.廉政测评的理论与技术
2.网络舆论监督及其引导机制研究
3.技术反腐的理论与实践
4.大学生廉洁教育问题研究
5.预防和解决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制度研究
(二)自选项目
投标人也可以自选项目,选题必须是与反腐倡廉建设相关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投标资格及评审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投标:(1)本科高等院校及省市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或者是反腐倡廉实际部门;(2)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核心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者有长期从事反腐倡廉实际工作经历,课题负责人有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的经历。
投标截止后,基地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投标书进行匿名评审,并严格按照匿名评审结果确定获准资助名单,以确保公平、公正原则。
(二)项目要求及完成时限
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两年。招标项目的最终成果必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这些要求将与课题经费直接挂钩。具体为:(1)原则上,最终成果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成果的水平由基地学术委员会通过组织专家鉴定会的形式进行认定。(2)重点项目应在CSSCI以上的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湖南大学认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以上,或者出版一本专题著作;一般项目应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者出版一本专题著作。以上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资助项目”。(3)项目结项前,项目组须为基地进行至少一次学术论文报告。
(三)项目经费及资助方式
中心对项目的资助力度为: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资助方式为:中标后即可获得70%的科研经费;课题完成并经中心专家组鉴定认为达到课题结项要求后,拨付剩余30%科研经费。
(四)标书的提交
标书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0日。提交方式为通过E-mail传送申请书电子版。
课题招标办公室设在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内)。
联系人:龙太江
联系电话:13007411858 传真:0731-8882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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