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党风廉政知识问答4

[日期:2009-08-01] 来源:连云港市纪委  作者: [字体: ]

  3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个重要环节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个重要环节是,通过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通过加强组织的监督检查促其整改。
    
     40、什么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答: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标准和活动准则。在我国,它是指由党和国家制定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有关清正廉洁,不贪污受贿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命令、纪律的总和。
    
     41、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现行党内法规有哪些?
    
     答: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一是1997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二是1996年11月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试行)》。
    
     42、《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这些规定分为六个方面共31个不准。六个方面为(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干部之机谋到私利。(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43、实施《廉政准则》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廉政准则》实施的基本程序为宣传告知、调研咨询、自查互查、检查评估、纠正处理、追踪反馈等六个环节。
    
     44、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基本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1997年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应当主动检查纠正。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但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
    
     45、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我省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
    
     答:主要解决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使用超标准车辆问题。重点清理“奔驰”、“宝马”、“劳斯莱斯”、“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凌志”等“七种车”和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其他进口豪华小汽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准为排汽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下的轿车,并坚持使用国产汽车。如因特殊业务需要配备超过标准的小汽车或进口小汽车,要严格按照粤府车编办[1999]3号文规定的程序报省小汽车定编办审批,并由省委党廉办审核备案后方可购车。凡拖欠职工工资的地方和单位以及亏损的企业,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二是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使用军警特种车号牌问题。党政机关和非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一律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军队、武警、公安、外籍车牌和车辆名片以及警灯、警报器、警备牌等各类警用标志。三是解决领导干部配备和使用车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问题。199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粤办发[1997]14号),对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小汽车配备和使用实行了定编管理。四是解决各个时期在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上出现的突出问题。如公有车辆转挂私人牌照和外省牌照;违反规定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党政机关干部借用小汽车等
    
     46、何谓“公务用车”?属定编管理范围的小汽车包括哪几类?
    
     答:根据《补充规定》,公务用车是指按规定配给省、市、县级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和工作用车。定编小汽车包括旅行车、小轿车、吉普车、微型厢式车。旅行车是指7至19座(含19座)的面包车以及工具车。小轿车是指小卧车。吉普车指越野车。微型厢式车是指座位在6个以下(含6个)的面包车和能装少量货物的全封闭厢式车。
    
     47、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局以上单位(含省属企业)一把手配备、购买或更换公务用车应办理何种手续?
    
     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局以上单位一把手公务用车实行申报备案制度的通知》(粤委办发电[1995]76号),一把手的公务用车情况须分别报送省委党廉办和省小汽车定编办备案,实行专项管理;一把手所配相对固定用车因车辆技术状况原因需要更换时,须向省委党廉办、省小汽车定编办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及时将更换情况报两个办公室备案。
    
     48、关于“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的通知》(粤委办[2000]35号),规定不准用公款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含离退休)住宅配备各种型号的电脑(含手提电脑)及辅助设备;领导干部个人不准接受电脑网络经销商免费提供的电脑。
    
     49、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印的《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的规定》(粤办发[2001]15号)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该规定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其中按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参照执行。
    
     50、所谓的“红包”是指什么?
    
     答:根据(粤办发[2001]15号),“红包”是指以赠予方式给予或获得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券)等。
    
     51、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哪些单位或个人的“红包”?
    
     答: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个人的“红包”:(1)管理和服务的对象;(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3)外商、私营企业主;(4)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于不能判断是否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红包”,包括亲友赠送的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红包”,应一律予以拒绝。
    
     52、对违反规定接受“红包”,超过一个月不登记上交的人员应作何处理?
    
     答:违反规定接受“红包”,超过一个月不登记上交的,由其所在的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上交,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接受“红包”不满1000元,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接受“红包”1000元以上(包括本数,下同)不满5000元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接受“红包”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接受“红包”1万元以上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53、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接受“红包”应作何处理?
    
     答: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利用该工作人员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与该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查实本人知道,按其本人收受“红包”论处。
    
     54、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部门违反规定赠送“红包”应作何处理?
    
     答: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部门不得利用任何时机和名义向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送“红包”。违反规定的,按接受“红包”论处,并责令有关责任人追回公款。
    
     55、关于“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答:关于“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规定:镇(乡)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论平时或过年过节,都不准接受与本职公务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其亲属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的宴请;不准接受下级单位和其它单位到本部门办事的人员安排的宴请;下级单位到上级单位办理公务时,不准宴请上级单位的工作人员。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lelelove36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Processed in 0.071 second(s), 5 queries, G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