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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日期:2009-07-31] 来源:三门峡廉政文化网  作者: [字体: ]

义:事之宜,作为道德规范和理想人格,是处理人际关系,遵守言约信用的道德行为,是君子应具的调节勇而使之不乱、不盗的价值导向。“义”的本义是“仪”,是一种仪礼形式。这种仪礼具有威仪。义即天下太平。由于我们始终以“平衡”法则处理一切问题,所以就不能不把“正义”作为规范我们行为的标准之一。正义能化干戈为玉帛,其结果必然带来天下太平的局面。

    把义作为人的根本特点和价值取向,是中华道德精神的精蕴。在中华文化中,对人生的终极目标和根本价值的思考与追求,体现为对义的思考与追求。义者宜也,是合宜、应该的意思,是作为人,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应该依归的人间正义。义与仁并用为道德的代表:“仁义道德”,“仁至义尽”,“假仁假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义成为一种人生观、人生价值观:“义不容辞”,“义无反顾”,“见义勇为”,“大义凛然”,“大义灭亲”,“义正辞严”。义是人生的责任和奉献,义诊、义演、义卖、义务……,至今仍是中国人崇高道德的表现。   

    仁义作为儒家文化中最高的道德原则和人生理想,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所在,亦是人之所贵,即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标准。仁义是儒家人文精神的精华。人如何才能达到仁义?一是要心志静定,勿为物势所动。二是礼从外在方面制约人的道德行为,乐从内在方面陶冶人的心性。三是心性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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