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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日期:2009-07-31] 来源:亿法通  作者: [字体: ]

[标  题]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颁布单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9.03.31

[实施日期]2009.03.31

[有 效 性]有效

[全  文]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青发改党组〔2009〕13号  2009年3月31日)

    2009年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责任分解》的落实,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发展改革事业的提升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项目及资金,及时跟踪、全程参与。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投资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科学决策,选准选好项目,管好用好资金。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保证项目尽快开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得到落实。运用信息技术,完善“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数据库和青岛市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加强对“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纪律,从严惩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微观经济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全委反腐倡廉建设
    1、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对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处室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坚持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2、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做好市委交办我委牵头和协办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照要求逐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落实到责任人。
    3、抓好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要求,贯彻落实我市的《分解意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委党组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委属单位的指导,委党组成员要按照规定参加分管委属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5、做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各处室及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考核。抓好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6、继续加强全市发改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召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研究交流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经验做法,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1、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化危为机,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必须有良好作风作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全委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建设,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
    2、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解决作风飘浮、片面追求政绩的问题。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问题。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发改委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专题学习活动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阎启俊同志在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委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制度,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抓好处级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展廉政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要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对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干部,要实行定期交流制度。
    3、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委领导讲廉政党课、请市纪委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定期组织收看廉政教育录像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辅导、讲座;继续在委局域网上开辟《纪检监察信息》,编辑廉政文章和典型案例,提供全体同志自学,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坚持重大节假日给全体同志发廉政短信,提醒做好廉洁自律。
    4、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多占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问题。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5、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压缩出国(境)团组经费、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境外停留时间,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治本抓源工作,认真做好市委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要积极发挥市发改委的职能作用,大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治本抓源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反腐败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由市发改委牵头和参与协助办理各项工作任务。
    (一)牵头任务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2、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等问题。
    3、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重大项目效能监察、重点事项提前介入等制度。
    4、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5、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二)协办任务
    1、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切实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对新增中央投资及促进经济增长重点项目、“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重要权利运行电子检查领域,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利运行的监督。
    3、做好市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启用和运转工作。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健全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制度。
    5、加强对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
    6、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
    7、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8、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六、抓好信访和纠风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
    1、继续做好信访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正确把握政策化解矛盾。维护好机关效能投诉网,及时处理投诉事项。对信访举报、投诉件按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高度重视年度行风评议结果,对相关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将测评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3、继续组织好《行风在线》节目的上线工作,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及时解答,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4、完善行政审批大厅的运转,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高效廉洁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5、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围绕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做好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改工作,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案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委党员干部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对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全委反腐倡廉建设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为发展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观念,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积极参加国家发改委、纪委等各类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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