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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缘何成了腐败温床——贵州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透视

[日期:2009-07-31] 来源:中国反腐网  作者:李忠将、田苗 [字体: ]

 近日,因涉嫌受贿,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杨锦福曾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中,通过批准相关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学校成立、批准取得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定点资格、批准增加培训指标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87.2万元。

    杨锦福受贿案只是贵州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

    贪官污吏雁过拔毛 窝案露“冰山一角”

    近几年来,国家为西部地区下拨了大量资金,为广大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据统计,仅2006年至2007年,遵义市及所辖县(市、区)获得农民工培训资金达4750余万元。

    2007年底,遵义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克华在农民工就业培训中存在受贿问题。经调查,作为分管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副局长,朱克华利用审批社会办学机构和监督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职务之便,近两年来先后收受遵义重美、谐展职业技术学校、华泰物业管理等多家培训学校贿赂30余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农民工均可接受免费培训,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得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经费。各级劳动社保部门负责审批职业培训学校,下拨培训指标并认定培训合格后的实际人数,培训学校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遵义市检察机关在查办朱克华案后,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区)展开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不少县(市、区)社保部门在农民工培训审批环节、计划下达环节、检查监督环节、补贴申请上报审批环节、财政局资金拨付环节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及局领导均存在贪污受贿行为,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上百万元。

    内外勾结弄虚作假 套取资金不择手段

    据遵义市检察院反贪局长苟玉吉介绍,不论是社会办学机构还是社保部门人员,均视这一“民生工程”为敛财捷径,采取种种手段弄虚作假搞虚假培训,或单独或共同疯狂套取国家资金。

    按照规定,培训农民工不得少于80课时,还必须将经过培训者户籍输入贵州农经网确认其身份属实,且不得重复方才有效。大多数培训学校“打点”了当地社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后,随便找几个人作为教师便开班“培训”,糊弄上一天半天,半真半假走走过场,将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骗到手便申报补贴。红花岗区一家培训学校在虾子镇办班,找到当地一名从未种植过西瓜的小学教师,让他买一本种瓜的书籍看看便讲授西瓜种植。

    搞虚假培训套取补贴经费无疑是无本万利,不仅培训学校想方设法套取资金,就连一些社保系统领导和工作人员也不再满足于收受贿赂了,有的干脆自己临时成立学校直接套取资金。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王伟、王莉等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了“创立职业学校”,以每人150元的价码委托创立学校副校长刘文勇和一些社会无业人员分别到正安县、遵义县虾子镇收集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及照片等搞虚假培训资料。在虾子镇,创立学校还利用赶场天在街头摆摊设点,以一个塑料脸盆为代价收集赶集的农民的户籍资料。

    刘文勇又以每份资料20元的报酬,买通正安县安场镇派出所副所长袁重,分两次将派出所户口信息里的771套农民身份证资料和照片复制出来,其后两人共同组织37个虚假的“农民工培训点”,拍摄了一些所谓的“现场照片”,用于骗取培训资金。

    红花岗区社保局局长杨国兴在明知创立学校培训不真实的情况下,仍然在申请补贴报表上签字,从而使上百万元国家农民工培训补贴款被张吉英等人套取瓜分。杨国兴为此获得“感谢费”5万余元。

    “共同致富”走邪道 上梁不正下梁歪

    据遵义市检察机关调查,全市14个县(市、区)现已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30件35人。

    一些地方社保局领导干部甚至直接造假套取资金私分。2007年4月至10月,余庆县社保局负责人伙同就业办主任、会计及出纳4人,共谋伪造一些乡镇烹调厨师培训物品采购清单,虚列成本,加大支出,并模仿乡镇组织实施人员的签名,前后7次共计套取农民工培训资金9万余元,人均分得2.25万余元。

    检察机关对遵义市社保系列案件的调查逐步延伸到省劳动保障厅,同时也很快引起了贵州省检察机关的重视。省检察院遂对全省各地农民工就业培训领域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贵阳市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张伟涉嫌收受多家培训单位贿赂110余万元,贵阳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原副处长宋旭东涉案金额12万元。省就业局干部在下去检查培训工作过程中,不少人都收受过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的红包。据了解,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的有40余人。

    监管缺失洞门大开 “阳光操作”防微杜渐

    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06年6月起,贵州省劳动保障部门开始了这一培训工作。至2007年底,全省共完成培训约69万人,共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75亿元,相当于这两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就业资金的33%。

    系列窝案的发生,不仅使国家资金遭受巨大损失,也损害了广大农民工的权益。按政策,每位农民工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而培训学校和社保系统弄虚作假,势必使被骗取户籍身份信息资料的农民失去了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也失去了通过自身脱贫致富的机会。

    调查发现,制度缺失仓促上阵是导致腐败分子有机可乘的重要原因。2006年5月,贵州劳动保障部门开始试点启动培训工作。然而,试点工作在没有制定文件、没有明确资金补贴办法、没有确定监督检查措施等情况下,就允许少数省级认定的培训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农民工培训,只凭学员花名册等简单资料即可申请补贴,致使管理人员和培训机构借试点勾结套取资金成为可能。

    尤为重要的是,培训制度上对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办学没有明令禁止,使少数人通过参与办学、入股培训机构从中牟利。省就业局培训科前任科长江捷作为这项培训工作的主要管理者,为谋私利,在制定政策和实施管理时有意留下漏洞。在试点期间确定的9所培训机构中,由他参股经营的就有3所,报告培训人数达4万多人,占全部试点培训人数的81%,获取补贴1680余万元。

    调查组分析,监管缺失也是上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重要原因。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设立缺乏严格审查,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缺少监督管理。二是对关键岗位人员行使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管,使一些干部得以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三是对培训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缺位,在培训质量失控、审核程序失控的情况下照常拨付,导致套取资金的行为畅行无阻。四是省厅直接设定点培训机构和为其拨付补贴,脱离了属地管理和监督。

    遵义市检察院检察长袁成武认为,当务之急,一是要严查腐败,堵塞漏洞,在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方面加以完善;二是国家对培训学校的资质,应有严格的标准和门槛,对出现类似违法行为者,应逐出市场。三是应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应将培训内容、学时、经费等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做到公开、透明,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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