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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农村党员干部拜把子问题

[日期:2009-07-31] 来源:中国反腐网   作者:陈实 [字体: ]

    “要想村选得票高,多拜把子不可少”,“要想当村干,拜把最合算”,“拜了把子,赢了票子,多了路子,肥了窝子”。这是近年来苏北某县农村中颇为流行的顺口溜。据笔者粗略调查显示,有些村的党员以及村民小组长以上的干部有20%左右参与了拜把子活动。它从多个层面折射出农村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诸多严重问题,其中有些行为十分令人心忧。

拜把子面面观

    强强组合型。这多以村、支两委主要领导挑头,成员多以村副职干部、党小组长、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村里有一定影响力的头面人物居多,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共同驱动下,他们“撮土焚香,义结金兰”。每当村党支部和村委换届选举时,这帮弟兄们便走家串户,多方游说,为其“老大”摇旗呐喊,拉来高额选票,以延续本小集团控制下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

    韬光养晦型。成员多以现任的村副职干部为核心,辅之以村民小组长、村办企业负责人等。政治上为了能“转正”或谋取“一官半职”,经济上为了能获得村办企业、责任田、鱼塘、荒山滩涂、路渠果木等项目承包权、转包权和开发权,他们便通过拜把子方式来笼络感情,相互捧场、相互说合、相互利用,一旦时机成熟,便通过磕头兄弟拉票选举,谋取村、支两委主要领导的位子。

    东山再起型。一些过去曾担任过村领导,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下台以后,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也“茅塞顿开”,领悟到要想东山再起,也必须拉帮结派。于是乎他们便自动地走到一起,结拜成异姓兄弟。

    弱势自保型。某些比较正直的村普通党员、家族势力较小的弱势党员、刚退伍不久的战士党员及刚离校门的回乡知识青年等,因看不惯村主要党员干部拉帮结派、称兄道弟、横行乡里的丑恶行径,虽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又苦于无能力制约他们,于是也聚集一些“志同道合”的好友拜把子,以此增强力量,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拜把子危害猛于虎

    危害之一:败坏了党的民主法制环境。推进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在农村的具体体现。广大农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采取“两票制”、“两推一选”等成功做法,近两年来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其根本原因在于某些党员干部参与的拜把子团伙将村换届选举搞得乌烟瘴气。每当换届选举时,各帮把兄弟便通过家族、亲朋、同学、战友等诸多关系,分片包干,登门入室,挨家挨户做工作,让广大村民按他们的意愿选举。选举的当天现场,这些人纷纷“深入”选民中间,有的干脆将选票拿过来替选民选举。群众气愤地说:“这哪里是选举,完全是各路政治势力的较量!靠这样的选举,又怎么能选出我们希望的好干部?”

    危害之二:干扰了公平行政。由于某些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在大搞拜把子的同时,将商品交换原则和封建帮派思想带进党内政治生活和权利运行中,以我划线,以家族划线,以拳头强弱划线,以拉选票多少划线,任人唯亲,拉帮结伙,形成以利益为纽带的“小圈子”。在“小圈子”内,不讲党的原则和纪律,只讲“哥们儿义气”和“利益”,政治上拉拉扯扯,经济上互惠互利。某村有一近8亩的鱼塘,原来是一胡姓的人家承包,由于全家辛勤操持,收益颇丰。于是引起以副村长张某为首的一帮把兄弟眼红,今年春天,这帮人多次在支书、村长面前提出让村里收回鱼塘承包权,另行发包。村支两委明知此议不妥,但又不便得罪这帮人。尽管鱼塘承包期尚有半年,最后村里还是以原来承包标的过低为由,将鱼塘转包给了这伙哥们儿中的王某。

    危害之三:提供了滋生黑社会恶势力的条件和空间。农村某些党员干部参与拜把子活动,大多出于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平时倒也相安无事,一旦村里有什么政治或经济活动,这些帮派团伙便明里暗里四处煽风点火,干扰村里的行政决策。因其行为具有团伙性,故对社会和集体危害较大。特别是近年来不少带有痞性的人被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以及痞性青年加入团伙之后,这样的“把子帮”俨然成了“太上皇”,很多事情党支部和村委会解决不了,对他们来说却是易如反掌,“人到事平”。某村王某与李某因宅基地分配闹纠纷,王某理亏,但村里一直解决不了,其原因在于王某的亲戚段某是村“把子帮”的骨干成员。党支部、村委会只好请段某“出山”,段某将一伙小兄弟带到李某家门口转了一圈,李某马上就让出了一米宅基地,与王某和解。

拜把子有其深刻的根源

    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是拜把子活动死灰复燃的历史渊源。中华五千年,既孕育了博大精深的文化,也形成了不少腐朽没落封建糟粕,如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等,“官本位”是其中最重要的表现。莫看村官虽小,但他掌管着数千人、财、物的大权,往往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有时也是呼风唤雨,说一不二。有些干部往往是通过把兄弟的拉票才谋得一官半职的。因此,拜把子目前在农村仍有其示范的效应。

    极端利己主义是拜把子活动发展和蔓延的思想根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个农村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原则淡化、宗旨观念淡薄、利己之心太重,宗派主义抬头,办事情、想问题,不是考虑千家万户,而是只想到一人、一家、一团伙。农村中的某些党员干部的一己私利,往往都能通过把兄弟的“集体效应”得以实现,把兄弟之间亦能在村里的经济行为中互为得利。因而,拜把子短期内在农村尚有一定市场。

    体制的不完善是拜把子活动得以生存的现实土壤。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正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许多方面的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规范农村干部选举上缺乏较完备的机制,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不到真正的落实,这就为拜把子的生存提供了空间。虽说拜把子在党性原则上说不过去,但目前在法律上尚无取缔的依据。

治理拜把子刻不容缓

    一是要教育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党性原则是作为执政党的领导干部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中,我们面临着许多复杂多变的客观环境和非常艰巨的改革开放任务,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地接受党性原则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许多村干部政策水平低,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对有关规章制度也不太了解。可是一些乡镇并没有针对这种情况,组织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有的乡镇领导强调让村干部在实践中学习,忽视了必要的政治理论教育,导致了一些村干部政策水平、思想水平长期得不到提升,从而偏离了正确的方向。

    二是要选用思想作风硬、工作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担任村干部。农村干部直接与广大农民接触,他们的素质和工作质量,直接关系着党群和干群关系。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正如大厦的基石一样,不可忽视。乡镇党委在帮助农民选任村干部时,不应当只选派那些能够完成具体征收指标的作风粗暴的带有痞性的干部、那些明里暗里搞拉帮结派的干部、那些以家族以小团体划线的干部,而应当用德才兼备的标准来选定村支两委候选人。同时,要教育农民认清选举村干部的重要意义,以主人翁的姿态,认认真真使用好自己的选举权。

    三是要对参与拜把子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共产党员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利,绝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权利。对那些在村里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因参与拜把子而谋取私利的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要认真进行批评教育,并劝导他们退出“把兄弟组织”。对那些参与拜把子活动并在其中起着推波助澜作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严肃查处,必要时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那些参与黑社会恶势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参与拜把子活动的普通群众、社会青年、退伍军人等应搞好正面教育,帮助他们脱离帮派团伙,引导他们团结在党团组织的周围,积极投身于农村的各项改革事业。(供稿/江苏省东海县纪委农村工作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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