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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注重从源头防治公路建设中腐败问题发生

[日期:2009-04-20] 来源:新华网综合  作者: [字体: ]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报道:“我们要认真总结前些年公路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教训,在当前实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时,既要认真搞好监督检查,更要从改革入手,建章立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在加快建设过程中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廉洁和资金安全。”在交通运输部近日召开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座谈会上,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据杨利民介绍,近年来,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督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但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没有从根本上铲除,仍然是腐败易发领域。特别是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杨利民强调,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贺国强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加快建设过程中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在抓深化、抓提高、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

    一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开展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川、甘肃、陕西等省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省厅要开展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二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各地要积极培育代建市场,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和条件。要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完善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开展电子招标研究,增强招标工作和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力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建设市场行为。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梳理、修订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招投标管理、项目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别要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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