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中,湖南省检察机关先后对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原市长周政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凤凰沱江大桥坍塌系列案,麻阳原县委书记吴才湖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通道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李先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永州市原副书记周永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提起公诉。
据湖南省检察院专职委员苏勤惠介绍,2008年,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自侦案件1571件,涉及2007人,分别同比上升26.88%和22.94%;起诉948件1252人,同比上升26%和21.7%。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表示,湖南省将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打击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政府增加公共支出、加大投资力度的领域发生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