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介绍,1951年1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署成立,时任公安部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罗瑞卿兼任检察长。1966年“文革”开始后,北京市检察机关受到严重冲击,至1975年被彻底取消。1978年7月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恢复成立。
30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批捕26万余人;决定起诉26万余人。在此期间,检察机关还立案侦查了一大批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案件1.6万件,渎职侵权案件263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共同出席座谈会,并对北京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高度赞许,同时也对北京市检察院的今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