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14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省六安市一银行柜员,在短短的32天内非法侵占储户存款达119万余元。近日,被告人潘中俊被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潘中俊自2005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六安皋城支行明都分理处柜员。今年2月27日至3月30日,潘中俊采用收取存款不入单位账的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先后收取多笔现金,合计119万余元。
潘中俊将公款存入他人账户,并将贪污所得钱款用于开办、经营餐馆。潘中俊于今年4月1日携带巨额现金潜逃。10多天后,潘中俊在云南省昆明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