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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态学的腐败与社会转轨期的腐败

[日期:2007-10-19] 来源:战略与管理199403   作者:刘纪新 [字体: ]

郑也夫
          一.养廉应该及能否实行

  时下腐败是社会上议论得最多的一个话题。早有学者指出,养廉是防止腐败的前提措施之一。但也有人担心,只怕养廉的钱掏出来了,腐败却并未解决,岂不是肉包子打狗,愚不可及。不知您是怎样看待养廉的?

  我想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一下国情。1994年工资调整之前,一个处级干部的月薪大约300元左右,一个局级干部的月薪大约也就是400-500元左右。而他们的司机的收入却大大高于他们。一个工作了一、二年的大饭店的招待的月收入可达千元。这种情形确实太反常了。一个动手就可以签发百万、千万资金的人的收入竟不及他们的侍从,这是古今中外罕见的。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人会拿着金碗,甘于贫困。他们必然会利用其他机会,补足他们形式收入上的匮乏。

  养廉不是造就廉洁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之一。一个社会中圣贤只是极少数。如果我们保持着社会收入上的畸形状况:掌权的人,负责任的人的收入要比侍从还低,那就几乎是在逼迫官员们另谋出路,而其最便利的手段就是腐败。对一个常人而非圣贤而言,往往是社会越对其尊重,他也越易于树立自尊的观念。而挣着最低廉的薪水,难于使一个人感到社会对他的尊重。中上等的收入水平,加上一种为社会作贡献的意识,才会使一个官员产生一种自尊,不选择能更多赚取钱财的商业道路,宁愿作个生活上较好、精神上充实的公职人员。要铲除腐败,措施若干,但养廉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之一。

  我以为以上观点显而易见,不容置疑,问题在于养廉能否实行。而在这个问题上,我与时贤们的见解可能完全不同。我认为,目前大概没有力量实行养廉,因为官员数量巨大。当家才知柴米贵。我们虽不当家,若设身处地想想也会明白。但是经由腐败,官员不是也获取了巨额收入吗?将其中一部分靠养廉方式实现,不是省了钱,又净化了环境吗?但不要忘了养廉要靠中央政府多收税,而腐败则由数以千万的官员自行谋取。前者的聚财之道远远不及后者。

  当然我不是因此而认定干脆腐败下去。而是由此提出,养廉的倡议遭遇到的第一大困难不是观念认识上的,而是社会生态上的,即社会上层与下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比例是否失衡。如若“生态”失衡了,不仅养不起廉,首要的改革也不在于养廉了。

  二.社会生态学的视角

  您提到了社会生态,很有意思,能否详细地解释一下?

  好的。其实除了满足你的兴趣外,不解释一下生态社会学,我也就无从继续论说我对治理腐败的看法。

  生态这个词自然是借用于生物学。现在人们常常说到“生物链”,即大动物吃小动物,小动物吃更小的动物,更小的动物吃昆虫、草木。固然也有很多食草的大动物,但以上循环链的思路大家会明白的。既然成了相互依存的链状,就在不自觉中需要一种生态的平衡。比如,一个林子中只能有少许几只老虎,它养不起过多的老虎;食草类动物过多也不行,因草木资源也非取之不尽。平衡有时也会失调,但每一次失调都是新的平衡的前奏。比如小动物的减少将导致食肉类大动物的减少,而食肉类大动物一少小动物又会因天敌减少而数量增长。草木少了动物将减少,动物一减少草木又增生。生物链就是这样在一盛一衰,一枯一荣中达到了生态平衡。

  人类的社会中也存在着生态的平衡与失调。所不同的是动物的行为由其生理机制决定,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是在遭受失调惩罚后的自然调节中达到。而人的行为被文化决定,虽然平衡的达到也往往以失调后的惩罚为前奏,但平衡的达到同时也靠着人们的文化选择,制度选择。

  人类社会中的生态平衡既沿袭着生物界的内容,即人与动物、与资源、与大自然的平衡,又增添了独特的,也就是生态社会学的内容,其中核心内容就是富人与穷人的比例。均贫富只存在于小国寡民或极端浪漫主义的社会实验中,我们几乎可以称之为前文明时代。因为正是贫富的剪刀差成为了文明前进的杠杆。

  但贫富差别是动因也是祸源,因为人人都想富贵,于是角逐开始了。最初的贫富差别的社会多是身份世袭的社会。原因是朴素简单的:社会以此制约改换地位的野心,从而使社会安定有序。然而社会生态的失调也恰恰由此产生。

  富人因为占有了更多的生活资料,因而具有了更强的生殖和养育子女的能力,而穷人恰恰相反。因而只消几代时光,原社会中富人阶层与穷人阶层的比例就会变更,前者日益膨胀。而身份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阻挡觊觎上层地位的穷人闯入,另一方面它又使不断增长的上层子弟不甘跌落下去。于是富人生育力强加上无弹性的身份世袭就造就了一个铁律:上等阶层的人越来越多,最终使下层无力承受,社会走向毁灭。每个奴隶、封建制社会都走不出这个怪圈。西周时最不安分的是“士”,他们是贵族的最下层,只继承到了一个名份,享受不到富人的财产、权力。欧洲中世纪的十字军东征,也是因为贵族阶层的最下等贵族骑士,徒有名份,他们只好到东方去谋取财富。而当没有一个外部世界去疏散过剩的上等人,化解一个社会的生态失衡时,它就会由失调走向冲突。

  以后中国与西方分别发展起两个制度来克服封建身份制的痼疾。在中国是科举,在西方是市场。两者都否定了身份继承。前者靠有形的手,后者靠无形的手,裁定出社会中上层与下层的比例。科举中第,可以得到功名利禄,而进士、举人的数量都是预先定下的。官宦之家即使后代中不了举,虽不会一下子衰败,但终归开始衰落。因而这一制度不仅造成了流动,而且确定了上下阶层的比例。市场的道理就更显然了。

  科举在帮助中国社会划定阶层,选拔人才,保持良性流动的生态平衡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剧烈的生态平衡也每每冲击它。每到王朝末期,富家子弟越来越多,科举的龙门相形狭窄,不甘心下落的贵族子弟的绝对数激增,科举舞弊,买官鬻职的现象就日益严重。当科举企图达到的保持生态平衡的作用达不到时,就会面临危机。

  清王朝的覆灭,从根本上说也是这一因素造成的。在十九世纪的最后25年中,生员在全人口中的比例从1.8‰增到2.4‰。也就是说有科举功名的人在全人口中的比例增加了三分之一。这是惊人的增长!与此同时买官也更加盛行。在这25年中,有官衔者中捐纳者的比例从32%上升到66%。科举用以限制统治阶层数量的作用几乎不存在了。皇帝向统治阶层让步,给他们的子弟更多的官位,却又拿不出更多的俸禄,于是便听凭他们“自养”--靠贪污腐败去获取。

  也就是说,科举制可以很大程度上延缓社会中上层与下层比例的失调。因此比之身份世袭社会长治久安。但尽管延缓,这种失调仍然在渐渐积累中,并将最终使科举名存实亡。林子里“老虎”太多,林子承受不起。如此兴衰,周而复始。

  三.精减干部是养廉得以实行的前提

  身份世袭与克服它的科举制在今天都不存在了,但一种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生态平衡似乎仍然是今天面临的问题?

  是的。古代中国的每一个王朝都是自权势者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较小开始,至权势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剧增而终结。腐败也是在这一过程中愈演愈烈。

  今天没有了身份世袭,也不再存在贵族生养能力更强因而上层下层人数渐渐失调的问题,并且也不再设置科举。但是官本位的社会特征并未彻底变更。因此官僚系统总是无力抑制自身的膨胀。我手头不掌握50年代的数据。但据过来人讲述,那时一个县城中干部数量比现在少得多,并且不仅是绝对数量少,占人口的比例也远比现在小。

  1982年与1990年人口普查的数字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这8年间干部队伍的膨胀。1982年时政府、政治团体、国营企业中领导干部810万人,占当时全国人口0.78%,1990年时已达1150万人,占1990年全国人口1.01%。绝对数量增加了40%,占人口比例增加了30%。以上部门的办事人员在这8年间从680万增加到1090万,绝对数量增加61%,占人口比例增加45%。为一个不断膨胀的官僚队伍提高薪水,任何一个政府都是难以应付的。
  我记得毛泽东在延安时代就称赞李鼎铭先生提出的精兵简政。

  是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要是官本位的社会,官员就必然越来越多。不过在成为执政党后这个问题严重得多。这也一直是毛泽东最重视的问题之一。现在看来,“五·七干校”的措施不仅仅是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也是为了减少干部队伍,减少行政开支。但是还在毛泽东这位空前绝后的权威在世的时候,多数下放到“五七干校”的干部就又返城,回归到机关中了。这是毛泽东最短促的一次试验,也是来得最快的一次失败。因为它是超越意识形态的,它关乎每个干部的生存利害。精简干部这一问题,是连毛泽东都无法逾越的老大难,它对于以后的每一位政治家都是最难解答的一道题和制约一切的一座重负。

  俗语说小曲好唱口难开。看来是养廉好提,干部队伍的膨胀难对付。

  四.反腐败的六项措施

  我记得您曾在一篇文章中概括了反腐败的六大措施?

  那是我概括的西方学者西奥博尔德的论述,我觉得他论述得比较全面,当然我也融进了一些我的计述。

  第一种措施是一次性清洗。这种手段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不管是明确地意识到还是潜意识地感觉到,掌权者搞一次性清洗是为了向大众显示他“做了些事情”,从而赢得支持,保持住政权合法性。一次性清洗的副作用是造成了一种不信任和偏执狂的气氛。每次清洗都是匆匆忙忙,留下无数错案和后遗症。又因如前所述,社会不良风气是有传染性的,在多数人腐败之时你不这样在经济生活中几乎必败。而一次性清洗忽视了长期的促进理性行为的制度建设,只追求杀鸡给猴看的戏剧效果,往往要摧毁掉一些经济人才。

  第二种手段是常设反腐机构。优点是拥有受训的专门反腐人员,更有经验也更负责任,可以减少武断和私人报复。弱点是只能对付小贪官,对大人物无奈。

  第三种是军管。在非常时期可能会收到一时的效果,但非长久之计。长久了新人也会腐败,甚至更腐败。

  第四种是社会道德建设。

  第五种是建设官僚队伍。包括前面所说的养廉,也包括文官考核制度以保证其素质。并通过上述二点增加这一群体的荣誉感与社会责任感。

  第一种手段基本无积极效果。第二、三种手段并不治本。第四、五种手段是必行的。除此根本的改善还在第六种手段,减少官员腐败的机会。也就是下放权力,走向小政府大社会,把更多的事情交给看不见的手——市场。减少了权力,减少了各层握有大小权力的人头,滥用权力的机会自然也就少了。把那些该属个人和企业的权力下放给个人和企业,他们会成为忠实而尽责的看守者。

  照您的逻辑,在小政府大社会的市场社会中,腐败将极大地收敛。但是我们正在走向市场经济,为什么今天的败胜于昨天的计划经济?

  改革的理想结果,即建立起成熟的、健全的市场经济后,会缩小腐败产生的基础。但是在过渡阶段,原有的秩序、道德被打碎了,新的秩序又未建立起来,社会一下子变成了二元经济,因而比以住更易于诱发腐败。

  当然,也不是说有了健全的市场经济就基本控制住了腐败。高度的计划经济因其垄断了生产、投资、分配、销售的一切权力,因而当其腐败时,空间最大。市场可缩小官场的基础。但因社会毕竟有政府,有公共事务,因而腐败的可能性仍存在,市场国家的丑闻就是证明。同时在建立市场时,前门打破了过去官方的垄断,后门还要防范商人的垄断。经济行业中的垄断将造成同政治垄断一样恶劣的结局,不管其表现特征是不是腐败。

  但对当下来说,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平稳地度过这个腐败最严重的从计划到市场的过渡阶段。

    五.纯洁的“革命” 腐败的“改革”

  现在腐败在社会上如此无孔不入,如此普及流行,它是不是也有其现实必要性,甚至也有一点积极功能呢?

  腐败是低效率的社会机器的润滑剂。腐败能穿透一些僵化刻板的政策。如果杜绝了腐败,而官僚机器的运转同以往一样缓慢低效,民间的企业家可能会觉得还不如存在着腐败,没了腐败他们无处使劲,没处为机器加油。当年的知青们还会记得办返城手续时如何行贿,又如何在过后大骂受贿官员。但如果政策不变,官员都廉洁奉公,毫不通融,恐怕知青们一定会更为失望。因此可以说最坏的不是腐败,最坏的是不得人心、又僵化刻板毫不变通的政策。腐败的积极作用就在于它有时可以腐蚀掉这种政策。如果当年从正面攻击知青下乡政策非打成个反革命不可,而通过行受贿,这一政策却在无形中瓦解了。再比如智利和巴西在60、70年代,政府总想压低农产品价格,而低价格不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农民们通过腐蚀官员瓦解了低价政策。

  通过这些例证是不是可以推论,腐败在有些时候可以缓和社会上尖锐的冲突?

  在这一认识上我们社会学家可能与伦理学、法学家不尽相同。他们的否定可能更多,而我们认为广泛流行的东西终有其合理性。很多行贿的举动带有消极反抗的意味。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如果完全杜绝了腐败,一些社会冲突会更尖锐,当年知青的情况可算一个例证。如果完全杜绝了腐败,一些群体可能会走向公然背离现政策、现体制的道路。两相比较,究竟哪一方式代价更小,其实是难于简单地下结论的。但我们可以说,腐败与改良一样,具有维持现政治体制的功能,其手段就是,腐败与改良共同成为了革命的替代物。

  更全面地说,应该说腐败具有双重性格。一方面它化解了一些人的革命愿望——你可以通过行贿的方式达到利益上的要求;另一方面它又以极大的不公正刺激另一部分人走上反叛与革命的道路。

  我们的理性要求我们否定暴力、否定革命。只有革命才有一时间的纯洁,改革必是挟带腐败。于是在纯洁的革命与腐败的改革间,我们只好选择那个令人生厌,却代价较小的后者。但我们的理性同时也告诉我们,改革易于诱发腐败,改革却又必须抑制腐败。否则改革也就走到了尽头,其后果将是愤怒的群众的感情而非智者的理性决定民族的方向。承认腐败,不搞革命的洗涤;又要抑制腐败,不使其诱发革命。改革像走钢丝一样,左一偏摔下来,右一歪掉下去。

  对不起。我觉得您的思路有跳跃,您说改革易于诱发腐败,对为什么是这样却未作论述,是否还是像上面所说的,改革造成了一个过渡期,我觉得您的意思不仅如此。

  照我的理解,革命是彻底、剧烈地改变现状,改革是部分、缓和地改造现状。革命要彻底地改变社会中权力与利益的分配,改革是部分地改变权力与利益的分配。因此改革必须接受更多的赎买与妥协。     

来源:战略与管理199403   来源日期:2007-10-14    本站发布时间:200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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