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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系统渎职犯罪现象较为突出

[日期:2007-06-11] 来源:检查日报  作者:吴贻伙 [字体: ]

      “我们重点查处了行政执法领域、土地管理领域、涉及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侵权犯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安徽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陈晓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省土地系统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处较为引人注目。

      陈晓燕说,近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流转市场秩序混乱,违法用地、批地、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安徽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适时将商业开发土地管理领域作为重点,特别是对个别地方领导插手土地管理、收受贿赂、肆意违法批地征地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去年4月以来,安徽省检察院反渎局从一起滥用职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入手,组织力量先后对合肥、蚌埠两地土地部门渎职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查办,立案侦查24件28人,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合肥市瑶海区原区长王广玉滥用职权、受贿案,蚌埠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刘国华、副局长马炎滥用职权、受贿案。此外,合肥有3名处级干部和7名非公职人员因为涉嫌受贿和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及单位行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2006年1月至今年5月底,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470件,初查435件,立案侦查240件30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69万元。仅今年5月份,该省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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