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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基层法院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就是最大的政绩

[日期:2007-06-11] 来源:综编  作者:李岩峰 [字体: ]

中新网611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上海法院调研时强调,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工作,要放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使命中去谋划,解决民生问题就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就是最大的政绩。

肖扬对全国法院的基层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要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工作,放到维护和谐、促进和谐的大局中去定位。肖扬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维护和促进和谐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法院处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当事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解决这类矛盾纠纷,应该以息事宁人而不是相互对抗为价值取向,应该尽量让他们握手言和,尽量避免反目成仇。调解是解决基层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当然,评价法院工作的好坏,不能单纯看审理、调解了多少案件,而是要看化解了多少矛盾纠纷;既不能单纯看结案率,也不能盲目追求调解率;既要看服判息诉率,也要看息诉服调率,做到不反悔、不上诉、不申诉、不上访、不申请再审。防止只求调解形式,不重调解效果和空调白判现象发生。

  第二,要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工作,放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使命中去谋划。肖扬强调,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人民法院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多谋为民之策、多做为民之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最大限度地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使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使因刑事案件受到损害的被害人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要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工作,放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要紧密结合审判实践,通过以案说法、判后答疑等形式,努力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不仅得到公正裁判的结果,而且明白公正裁判的理由;不仅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得到保护,而且学会用法律处理类似问题的方法。要努力增强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让人民群众从情感上接受司法,在理念上信仰司法,形成自觉服从法律、法律至上的观念,进而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要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作用,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获取最大限度的支持。

  第四,要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工作,放到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的高度上去创新。基层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长期性工程,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点。过去我们提到基层,往往考虑中西部的问题多一些,考虑“人财物”的问题多一些。“人财物”的问题是应该解决的,但是还应该考虑得更长远一些,加强基层建设,绝对不仅仅是盖好房子、配上车子。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新途径,寻找加强基层建设的新亮点,打开加强基层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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