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7日发布的《中共国家公务员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对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
作者: 余凯 最后更新:2016-08-30 22:34:00来源:法治周末
据8月27日发布的《中共国家公务员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国家公务员局)对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问题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局党组认为,推动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公务员局责无旁贷,必须增强担当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作为。
公务员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的问题(以下简称“三大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说是痼疾。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我国自上世纪末启动公务员制度改革以来,每年都有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进入公务员队伍,公务员素质有了显著提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有不少公务员不能适应这个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的社会。
一些人理想信念丧失,“三观”不正,缺乏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尸位素餐不作为;一些人知识结构陈旧,工作技能欠缺,或长期呆在机关,不搞调查研究,对基层情况不熟,遇事心慌不会为;还有一些人则法治观念淡薄,职业道德匮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权力在手乱作为。
同时,公务员制度有待完善,或执行不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首先,“入口关”不严,导致一些不合要求的人进入了公务员队伍。这部分人虽然不多,但起了不好的“示范作用”,不仅干扰了正常工作的开展,还带坏了所在机关的风气。
其次,激励机制和相关保障不到位,导致部分有想法、有干劲、有担当的公务员得不到有效的激励和保障,逐渐消磨乃至丧失了“斗志”。由于晋升途径有限,一些基层公务员感觉没有“出头之日”,便安于现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与此同时,某些政府机关对公务员监督不严,对违规者惩处不力,“庸官”“懒官”乃至“贪官”“恶官”都可以通过各种考核,工资照样拿,福利照样享。官场潜规则盛行,以致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最后,在某些地方或政府机关,选人、用人、考核等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都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更是加剧了“三大问题”的严重性。
“三大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了很多问题。首先就是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得不到落实,中央的改革、发展和惠民意图无法实现,妨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政府在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领域中都扮演了非常关键的角色,公务员的不作为、不会为和乱作为严重影响了政府作用的发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而对于直接面对公众的基层政府而言,“三大问题”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从而有损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公信力。
身为公务员,理应以服务国家和人民为志业,理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三大问题”反映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不足和某些公务员对国家和人民的不忠诚;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三大问题”则反映出某些公务员的法治意识薄弱,他们不仅没有模范遵守宪法和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还带头破坏法律的实施,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对于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并非没有重视,而是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治理。但由于各种原因,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中央政府在对公务员队伍进行统一管理的同时,可以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因为在单一制下的“中央-省-市(地区)-县-乡镇”五级政府构成的信息传导和政策执行链条过长,这就难免造成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要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央地关系和府际关系的法治化,下级政府不仅对上级负责,还要对民众负责。
从文化上来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法治文化的根基有待加强,“关系文化”的基因则十分强大。治理“三大问题”,要大力加强法治国家的建设,增强各级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同时,还要完善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并予以严格执行,既要把好“入口关”,加大对公务员的激励力度,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又要强化各种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公务员的惩处力度。
除此以外,还应加大对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既要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也要进行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工作技能的强化。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适应飞速发展和不断变化的时代。
(作者系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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