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在法学专业里设了个“信访方向”,被舆论理解为“增设信访专业”之后,连日来引发舆论热议。有媒体深入调查发现,在沈阳大学开设法学专业(信访方向)的动议者是沈阳市委书记曾维,而学校增设“信访方向”还和沈阳信访工作体制改革有关。(6月8日《新京报》)
这几年,大学铆足了劲按“社会需求”开设专业,这种过渡的功利取向虽饱受诟病,却也很难阻挡。现在,这种“按需开设专业”竟然降临到了“敏感”的信访身上,更是让人感到忧虑———不错,信访需要专业化,也需要专业化教育,但信访的专业化与大学开设一个信访专业,似乎相去甚远,甚至有点背道而驰。这也是目前在大学“改革探索”方面最值得忧虑的地方。
首先,信访是个良心活,而不是个技术活,强调信访的技术化,很可能会导致信访工作的变异。不同于以往的接接电话,转转信函,现在的信访已经从“转信”提升到“办信”的层面。都说信访制度能充当“社会安全阀”的功能,能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功能的扮演,是建立在充分尊重民众诉求、及时纠正损害民众利益行为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过分强调“技术”,开设信访实务的“理论课程”,眼里盯着以怎样“高明”的手段截访、压访,所谓“降低本地进京上访率”,结果很可能南辕北辙,背离信访的最初含义,让大量的问题不断堆积。
其次,当前部分地区信访问题严重,根源在于有很多积压了多年的老问题,常常波及非常多的利益纠葛,也会涉及许多管理部门。要做好信访工作,就需要对行政体系有清楚的认识,对社会生活有深刻的积淀,能听得懂民间疾苦。这种综合能力不是对刚刚入学的十八九岁的大学生们就能讲清楚的。笔者以为,专业化的信访教育,应该是加强对在岗从业人群的职业性培训。
同时,信访专业化,还应该强调在法治时代里找准定位。中国的信访工作有自己的特殊性,产生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但在一个更加强调法治的时代里,必须摆清楚自己的位置,有所为有所不为。需要清楚认识到,信访的“专业化”更大程度上需要在信访队伍建设上下工夫,而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虽因大学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致与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相匹配,二者尽管在法治层面有接近之处,在操作层面差距仍然不小。因此,当沈阳大学在市委书记“动议”之后,决定“将集最优质的师资和教学资源,全力办好信访专业”,是否对于如何保持法律的专业精神有清楚的认知呢?
不能否认,基于转型期中国面临的诸多矛盾,需要加强信访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但这项工作不能简单地以“解决就业”为诱惑,让大学来承担,这些远远不是一个大学开设一个专业就能解决的。而过于急功近利,实际上是把大学作为政府培训职能机构来用,这本身便是最大的“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