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预防贪污腐败中心是全球惟一的预防腐败中心。它成立于1993年,是一所专职的预防腐败机构,挂靠司法部,受总理直接领导,由来自税收、警察、司法和内政部门不同行业的专家组成,以尽可能全面地掌握不同部门的腐败情况。全体成员每4年一更换。中心拥有完全独立的工作自由。中心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媒体报道、个人揭发、司法部门案例和研究机构的研究等途径收集政府和经济部门中有关贪污腐败的信息,分析腐败案件的类型,总结反腐败经验,研究利用新科技手段进行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新的腐败形式。中心每年向总理和司法部长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其内容主要是就可能出现腐败特别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性建议和制裁措施。多年来,预防贪污腐败中心多次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欧洲理事会、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反腐败联合行动,到南美、非洲以及东欧和北欧等国家介绍法国打击腐败,尤其是预防腐败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相关经验。此外,成立于1988年的法国“政治生活资金透明委员会”也是一所以预防腐败为宗旨的监察机构,主要是落实《政治生活资金透明法》中的财产申报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审查政府成员、议员和企业负责人的财产状况,对来历不明的财产进行调查。
配合预防工作的开展,法国于1993年制订了《预防腐败和经济生活与公共程序透明法》,主要是对最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一些行业和部门活动的透明度作出规定,宣布建立以预防腐败为使命的专门机构“预防贪污腐败中心”并对该中心的任务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