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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人情味,别背人情债

[日期:2018-01-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来而不往非礼也”“人有德于我,虽小不可忘也”,是乡土中国礼尚往来的朴素观念,在一些地方却异化成一种愈演愈烈的“人情礼”,发人深省。

  比如,有的村子大兴酒席之风,高考失利有“安慰酒”,孩子没出生就有“保胎酒”,甚至母猪下崽也要整个酒;有的地方盛行“天价彩礼”,追求“万紫千红”(人民币紫颜色的1万张、红颜色的1000张,共15万元),“新三‘金’”(不是以前所指的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而是三斤百元大钞,大约10万元),“一动一不动”(一动是车子,不动是房子);还有的地方还“人情礼”要加码,这次收的“人情礼”是1000元,下次还的“人情礼”就至少得1200元……有农民感叹,“一年忙到底,10亩地的收成全送人情了。”无论是“人情到,揭锅灶”,还是“人情无利息,酒饭换着吃”,这样的人情交往恐怕早已没了熟悉的人情味,反而成了沉重的人情债。

  人情味是甜的,弥足珍贵。其实,人情的背后是人性,表现为一种真实的情义或心理。据记载,南北朝诗人陆凯折梅花时,偶遇北去的信使,于是托付他将花带给远在陇山的友人范晔,留下了“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的千古名句,成就了一段人情往来的佳话。今天,礼尚往来成为人们相互之间的一种交往方式,婚丧嫁娶、添丁增口、上梁搬家……寻常日子里的每一次起伏,亲朋好友都会相聚一堂。推杯换盏中,品味的不是酒肉,而是难以磨灭的人情。正是在温情脉脉的人情往来中,人们进行着情感传递,构建稳固的社会关系,进而满足日常的互助需求。

  然而,人情债却是苦的、咸的、辣的、怪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认为,我们的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人们习惯以“我”为中心,涟漪般一圈一圈按照距离远近划分亲疏。而变味的人情交往,则仿佛这种以“我”为中心的“人情漩涡”,甚至变成一种敛财手段、简单化成一种价格,使这种“人情漩涡”越漩越大、越漩越快。比如有的人面对送出去的人情短期内没有条件收回,便创造条件也要收回,于是这节那日,这寿那宴,“人情”名目繁多,人情债层层加码,越来越多的人不堪重负,只好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

  “熟人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少。”一边渴望人间温情、一边抱怨人情寡淡,这样的现象恰恰在呼唤人情味的回归。要有人情味,别背人情债,关键就是在传统礼俗和陈规陋习间划出一条线,在社会上形成一个鲜明导向,什么是值得提倡的,什么是应当反对的。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针对农村一些地方的不良风气,提出“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并将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对天价人情、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应是题中应有之义。“化俗不易,贵在因民。”让人情债失去市场,才能让人情味重新回归。

  最该讲的人情不是酒宴礼金,而是以心相交。让我们走出人情的围城,摆脱人情债的束缚,在新时代的风尚中健步如飞。(盛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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