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起草文稿的需要,我经常同办案的同事交流。一次在第四纪检监察室了解相关案件素材时,大家聊到了监察体制改革,自认为对文件精神比较熟悉的我滔滔不绝。这时,刚刚考入单位的年轻同事小袁打断了我:“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一定要分开吗?不分开是不是办案效率更高?”看着小袁期盼的眼神,我脑海中迅速过了一遍,一时间有点错愕,确切地说,我不知道答案。
回到办公室,我感到不安甚至有点羞愧。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工作小组的成员,说实话,对待这项工作,我还存在着老思想、老观念,自认为会议开一开,出去走一走,文件改一改,工作就不会出岔子。事实证明,这样的状态就像水面的葫芦,无根的浮萍。我突然感到了“本领恐慌”。
对待改革的态度,领导早有嘱托。“我们不能总想着吃现成饭,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必须马上推进。”在2017年10月27日市纪委常委会上,市纪委主要领导如是说。
“小组成员要先一步认同改革,先一步跟上改革的节奏,先一步掌握政策法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可不行。”在听了我的担忧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话更是语重心长。
要马上动起来!我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详细研究整理监察体制改革全部文件,特别是深刻理解“五个必须”“六个牢牢把握”,真正吃透上级精神;主动对接试点省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懂就问,虚心请教;最重要的是主动走访纪检监察室和各区纪委,详细了解改革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和已经碰到的问题。
领导还特别嘱咐,改革的工作不接地气不行,在坚决执行任务的同时,要多走多听多想。
我从同事提到的问题入手,查阅了中央纪委全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海南省实施办法,向省纪委了解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电话了解几个试点地市的具体做法,又到四个纪检监察室和党风室进行了走访。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我专门找到之前问我问题的小袁,把我掌握和了解的情况告诉了他:“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已有明确规定,就像你提到的,在办案时既有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权,还有发现问题线索后的立案审查权、立案后的调查取证权。可能感觉这些权力如果不分设,执行起来会更顺畅。但是,咱们办案不能从个案或者说一个部门的角度来看问题,要从有利于规范监督权的角度思考。权力有多大,风险就有多大,这中间可不能没有监督制约。前几年,不是也有执纪违纪的干部被查处了吗?”
“分设其实并不影响效率,就像我们室,现在办案任务重,监督的职责就有点顾不上,以后执纪监督部门专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更注重政治生态的维护,执纪审查部门则专心办案,相当于一条生产线的‘前后工序’,既分离又相互制约,反而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二室的李主任也参与到了我们的讨论中来。
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个合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是如此。面对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大潮,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繁重任务,这份责任需要纪检人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埋头苦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路上烙下属于自己的坚实印记!(海南省海口市纪委 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