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8日 19:26:15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阿勒泰地委原委员、阿勒泰市委原书记王仕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仕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让下属单位购买超标车辆并长期占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和工作支持提供帮助,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严重违反群众纪律, 用国家移民拆迁资金购买商品房作为拆迁移民安置房,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王仕斌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仕斌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09/18/c_1292862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