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运用信息技术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梳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8月17日第4版 作者:彭灵燕 何育容
挖线索 精准出击
快,是那些工作在一线的纪检办案人员对大数据技术手段优势的直观感受。
“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既可以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线索,还可以为固定证据提供便利,节省了调查和取证的时间。”一名受访的基层纪检干部表示。
梳理已查处的案例发现,违纪者往往钻了基层监管的空子,倚仗暗箱操作,将贪腐行为巧妙地掩盖。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大数据技术通过将抓取的信息进行筛选、比对,在相互印证的过程中,让违纪者千方百计藏匿的痕迹一一显形。
以湖北省潜江市为例,该市纪委通过对粮食直补、城乡低保、农村危房改造等12项惠民资金数据进行收集,对12类人员数据信息(包括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及家属、拥有车辆的人员等)进行比对,仅10分钟,就发现可疑线索6626个。
大数据的运用弥补了传统手段的不足,数据全录入能够筛查锁定问题线索,实现由人工监管向技术监管的转变,使问题线索的排查成果颇丰。
今年2月初,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立了“民生资金云”大数据平台,2月至3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该平台共发现民生资金领域问题1.06万个,发现问题数量超过2015年全年总和。
有了大数据这双“火眼金睛”,违纪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变得更加不堪一击。他们企图凭借瞒天过海、攻守同盟等伎俩逃脱党纪惩处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在持续的高压态势下,不少违纪者主动向纪检机关交代问题,湖北省沙洋县先后有1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有8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违规违纪资金8万余元。
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锁定对象,再到核查情况并最终立案,一气呵成,可谓快、稳、准。随着大数据监管的威力日益凸显,可想而知,穿“马甲”“隐形衣”,行侵占惠民资金之实等这类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难度将大增。
扎“笼子” 注重预防
“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数据的收集已经变得不再困难,各种智能设备收集到的大数据完全可以在发现和调查腐败问题方面提供助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认为。
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方面要着力消除存量,另一方面更要坚持问题导向,修补易出问题的制度环节,紧盯重点人和关键权力,防患于未然。依托大数据平台,甘肃省将信访举报作为研判问题的抓手,通过分析45918件举报信息,发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土地征用以及干部选任中行贿受贿、收受财物仍是高发领域。接下来对这些领域加强重点监管,可使监督执纪工作有的放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利用纪检监察数据平台,对547起“四风”问题进行排查梳理,概括出“四风”隐形问题的7种类型22种表现形式,如公车使用中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企事业单位车辆,大操大办中记礼账不办酒席等,为解决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提供了目标、方向和重点。
传统监管模式更多是人为监督、事后监督,费时费力还有疏漏,而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对重点环节动态监控和适时预警,将大大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推动相关部门的规范化操作、倒逼信息阳光公开,是防范别有用心者“李代桃僵”套取公款的有效举措。自湖北省荆门市建立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以来,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必须采取招标、拍卖经营权等方式,同时必须接受全程网上监督。这样一来,村里的资产反而“更值钱”了。
除了堵塞腐败的可乘之机,大数据应用在日常工作中的检查评估,还可以有效预防懒政怠政,督促政府部门积极履职。被称为“大数据之都”的贵州省贵阳市在这方面做了尝试,在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电子日志上传系统里,外出、请假都需通过移动设备汇报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这样一来,不作为的公职人员便无处遁身。
抓数据 助力拍“蝇”
“大数据应用,能够发现传统技术难以发现的关联关系,快速准确还原事实真相,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固定证据、精准打击的能力。”对于大数据技术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如是评价。
杜治洲建议:“构建大数据平台很重要,且大数据要适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近年来,不少地区为改进个别平台缺乏综合研判的“数据孤岛”现状,已先行建立“串联”程度更高的大数据平台。上海市奉贤区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数据库”,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山东省青岛市建立了电子监督创新实践项目,专门设立纪检监察业务运行系统。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立了“扶贫项目精准化监控平台”,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导入扶贫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地点的GPS数据、图片,对全州扶贫项目点准确定位、实物化管理、全程监控,“压缩违纪人员套取、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的空间”。
提高大数据管理技术,旨在更充分挖掘大数据应用在惩治腐败上的价值。江苏省泰州市纪委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人才库、信息库和制度库,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率。
完备的技术平台已初步搭建,能否充分释放潜力,关键还看操作技术的人。没有与时俱进的实践技能相配套,再先进的工具也只能事倍功半。这就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各级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迅速掌握大数据手段的精髓,并与办案实际紧密结合,才能实现技术和人才的强强联合。贵州省贵阳市纪委组织了全市26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大数据培训,集中学习大数据知识。
当然,大数据监督要真正落地,同样离不开各级党员干部层层把责任担起来,主动作为,绝不能“蜻蜓点水”“捂盖子”。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纪检干部周志伟受访时说:“对于基层纪检干部来说,转变思维方式,跳出传统工作模式,主动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也很重要。”(彭灵燕
何育容)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6-08/17/content_385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