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8月7日第1版 作者:王建伦
本报讯 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科技部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目前基本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总体格局。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之前,科技部由机关业务司局管理具体项目,权力集中,易出现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等问题。改革后,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机关负责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监督等工作,不再具体管理项目,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项目管理具体职能,从而形成更为完善的国家科研经费分层分类管理体系。
相关项目和经费具体管理职能下放给专业机构后,为防止“老虎”转移、防止“二政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加强专业机构建设,规范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督。
中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强化了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统一的监督评估信息平台,将所有项目的评审实施情况纳入统一平台进行管理。推动法人责任制的落实。实现项目评审信息、评审专家的公开、公示,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大项目提交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以及最终研究报告,均要公开。按适当比例加强监督检查,将信访件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问题单位列入“黑名单”,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科技部近年对567家单位的530余个课题开展了巡视检查,对507家单位的870余个课题开展专项审计,严查严处违规行为。
当前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仍存在问题。6月2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农科院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指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问题频发”;5月初,科技部点名通报了海南师范大学等6家单位以虚假票据列支费用、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在地方纪委通报案例中,涉及科研经费的问题仍存在。这些问题暴露出监督管理中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方面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监督主体需在明晰责任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监督的合力。另一方面要从尊重科研规律,体现科研人员价值,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角度破除一些制度障碍,防止一些科研人员出于利益考虑铤而走险。科技部下一步将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科研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信用管理,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确保科研经费“好钢用在刀刃上”。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需要在放、管的同时,加强针对科研人员的服务。部分科研人员反映政策限制过多、过于严格问题,症结在于一些部门、一些承担单位对国家相关政策理解、把握和执行不到位,特别是部分单位为减少风险而层层加码、出台一些“土政策”,支撑服务不到位。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科技部要求各监督管理主体强化服务意识,在政策落实、支撑服务方面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该下放的权力要下放到位,更好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使科研人员有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减少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风险。同时要尊重科研规律,真正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服务,防止出现‘一管则死,一放则乱’。”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建伦)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6-08/07/content_378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