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成立了“323”系列职务犯罪案件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8件46人,涉案金额高达1.04亿余元,4名处级干部、20多名科级干部落马;
■早在2005年,嘉兴市检察院就承担了高检院《构建侦查一体化机制及立法问题研究》课题,并不断摸索实践;
■“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运用不只在侦查阶段,而是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嘉兴市两级检察院50多名反贪、反渎办案干警,统一管理线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反贪与反渎工作实现“双赢”。
在浙江嘉兴,说起检察机关2009年查办的“323”职务犯罪窝串案,几乎家喻户晓。检察机关在办理这起窝串案中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8件46人,涉案金额高达1.04亿余元,4名处级干部、20多名科级干部落马,在当地影响之大、涉案人员之多、分布领域之广、犯罪金额之大、犯罪手段之特殊、办案难度之大,都堪称嘉兴撤地建市以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之“最”。截至目前,涉案的46人全部被起诉,其中37人被判刑。
办案中,嘉兴市两级检察机关从贪污受贿线索入手,深挖渎职侵权案件,实现了反贪反渎办案“双赢”。“‘323’案件的顺利查处,得益于嘉兴市检察机关对‘侦查一体化’机制的研究和运用。”时任嘉兴市检察院检察长,现任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的王祺国说,虽然这批案件侦查已经结束近半年,那场难忘的战斗仿佛就在眼前。
今年初,因办理“323”案有功,嘉兴市两级检察机关有4个集体和个人被浙江省检察院记二等功。前不久,浙江省检察院又专门发文,推广嘉兴市检察机关“323”办案经验。
“嘉兴市检察院一直注重‘侦查一体化’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早在2005年就承担了高检院《构建侦查一体化机制及立法问题研究》课题,并在随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实践,这一次是难得的实战大检验。”王祺国介绍说。
在浙江,地处杭州湾北岸的平湖市地理位置优越,滩涂资源丰富,有着“金平湖”之称。孙中山曾在当年的《建国方略》中提出,要在平湖的乍浦沿海建设“东方大港”宏伟设想。2001年7月,浙江省嘉兴市设立嘉兴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嘉兴港务局、乍浦经济开发区和乍浦镇。
随后,原在乍浦镇任职的一些官员有的进入港区管委会另谋要职,有的则下海经商。经过几年的发展,嘉兴港建成为包括独山港区、乍浦港区和海盐港区的浙北重要出海口。
“嘉兴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中杰有大量资产来源不明!”从2008年8月开始,嘉兴市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相继接到群众举报。李中杰就这样进入了检察院的视线。依靠群众提供的一些零星线索,嘉兴市检察院开始在港区相关人员中摸排。“李中杰拥有多处房产、大量股票,这些与他们夫妻收入完全不符。”办案干警经过半年多的侦查,发现了李中杰的异常。
通过扎实、秘密地初查和缜密地分析,2009年3月23日,嘉兴市检察院决定对李中杰立案侦查。办案人员从李中杰的一个股票账户入手,对他发起“闪电战”,在极短的时间内先后成功突破了至少6名重点行贿人。李中杰到案后,不但交代了在任平湖市乍浦镇镇长、党委书记,嘉兴市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还提供了平湖市原政协主席郭跃荣和平湖市水利局原局长全保华涉嫌巨额受贿的犯罪线索。与此同时,几个关键的“头面”人物也逐渐浮出水面。
“老鼠咬尾巴,一个接一个”,检察干警结合前期的摸排和线索分析,发现这些看似一起起孤立的受贿个案,背后其实藏着一个大窝案。2009年3月23日,嘉兴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王祺国任组长的“323”系列职务犯罪案件领导小组,集中嘉兴市检察院及南湖区、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4个基层检察院的50多名反贪、反渎办案力量,当晚进行了战前总动员。随后,这50多名干警在家人和亲友面前突然“集体蒸发”,投入到“323”案件侦查中。
“大多数涉案人在嘉兴港区、平湖市两地的城建、土地、房产等领域跨地区、跨部门任职,他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检察干警经过仔细分析后,形成了从行贿人到受贿人,再到新的行贿人,再到新的受贿人的“滚雪球效应”,由原来一条孤立的案件线索,逐渐牵出一起涉案人数达46人的职务犯罪窝串案。
“这些官员都不是省油的灯,对付他们需要智慧和耐力,更需要检察职业精神。”嘉兴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尹立栋与反渎局长郑美良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说,尤其是当“323”办案关键时刻,正值2009年高考,办案组里好几名干警的孩子正面临高考,但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他们却突然“消失”了,他们或正在外地取证,或在审讯室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紧张较量。
在查完嘉兴市港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李中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受贿278万元案后,办案人员又一鼓作气,先后突破了平湖市原政协主席郭跃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受贿1600余万元案(其中未遂1200万元)、平湖市原政协副主席干纯益(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受贿38万余元案、平湖市水利局原局长全保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受贿1800余万元案(其中未遂1300万元)、嘉兴港区招商局原局长凌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受贿80余万元案等。
其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是人称“老夹子”(嘉兴方言,老油子的意思)的平湖市国土局原局长盛宝法。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他软硬不吃,哭闹、喊病、装疯卖傻的招数无所不用。办案人员一边布置外围工作,一边和他进行了一场比毅力、比智力的大战。
盛宝法的案子有些特殊,案发时他已经退休在家,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不明显,但有一点还是引起了办案干警的注意。“盛宝法担任了20余年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却在2005年6月,也就是满30年工龄之际突然急流勇退,主动请辞国土局长一职,显然不合常理,很可能他早已警觉,在为自己找退路。”嘉兴市检察院反渎局长郑美良和干警分析。
检察干警不急不躁,不断拿出新的证据与盛宝法较量。经过努力,案子不仅有了突破,还得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办案人员查明盛宝法受贿2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还深挖出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将2亿元土地交易保证金归还中标公司,造成国家损失14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从案件中寻找蛛丝马迹,带着办一案带一串的办案理念,办案人员在个案突破后又将全部精力用在挖掘新案源上。从盛宝法案中掌握的大量新线索入手,该院又立案查办了包括平湖市某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转制过程中涉及当地建设、国资管理、中介评估、房产公司等单位犯罪案件9件11人,还顺势拿下了嘉兴港区乍浦镇原党委书记陆龙虎等人受贿案件。
“这次的成功是全市检察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侦查一体化’机制一次近乎完美的实战。”王祺国说,事实上,在查办“323”案件中,“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运用不只在侦查阶段,而是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成立“323”案件领导小组时,就在小组下设了侦查办案组、刑检办案组和后勤保障组。侦查办案组集中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5个检察院在内的50多名反贪、反渎办案干警,统一管理线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从而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排除办案中可能遭遇的阻力,确保反贪与反渎工作实现“双赢”。刑检办案组提前介入,就有关案件定性和证据问题与侦查办案组进行沟通交流,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行装、技术、警务等部门也给予了充分协助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执纪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由此形成了职务犯罪“大侦查”格局,增强了工作合力。同时,嘉兴市检察院“323”案件领导小组根据嘉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决策部署,注重加强与纪委、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确保办案成效。
通过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统筹办案力量,深挖细查,截至目前,“323”案件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8件4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9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11人,涉案金额达1.04亿余元。从办案开始至今,纪检部门没有接到一起有关办案人员吃拿卡要、不文明、不规范办案的举报。
在系列案件中,平湖市原政协主席郭跃荣和平湖市水利局原局长全保华受贿案案情最为复杂、涉案数额最多。案件移送起诉后,嘉兴市检察院公诉处马上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公诉处长和两名骨干组成的公诉办案组负责审查起诉。公诉人审查了案卷材料10余册,补充侦查形成证据材料3卷,多次在杭州与嘉兴之间讯问犯罪嫌疑人。2009年7月21日,此案被提起公诉,从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办案干警只用了23天。开庭当天,公诉人准备了长达15页的公诉意见书和20多份答辩提纲,从揭露犯罪事实到论证受贿未遂的犯罪形态,紧紧围绕案件焦点,对两名被告人的7大笔受贿事实和证据逐一进行分析,摆事实、讲证据,据理力辩,始终占据主动,对辩护人提出的辩点以及合议庭关注的难点,均作出了有力的答辩和说明,最终使法院判决全部采纳检方观点。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系列案件的查办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声威,既是‘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又有效锻炼了检察干警,特别是反贪反渎干警;同时,通过文明、规范办案,也展示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形象。”现任嘉兴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