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接受专访
细解金融风险治理
金融案件未根本遏制、金融企业治理仍然薄弱……金融审计发现的诸多问题拷问金融业的同时,也将督促其加快完善,以接受全面开放的挑战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按照“入世”承诺,五年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
但中国金融业的运行机制是否在安全、稳健、高效的基础上做好了准备,不但是中央领导深切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
5年来,中国金融业在改革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尤其是在金融监管和公司治理方面。这其中,审计署积极展开的金融审计,在推动金融业改革建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
特别在许多金融大案要案中,“高精准”的金融审计已经成为金融犯罪的克星,更成为金融治理风暴的源头。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审计署以“第三只眼”的监察作用,更为深刻地洞晓中国金融业面对的风险。
在中国入世五年过渡期结束的特殊时刻,《瞭望》新闻周刊为此专访了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期望从他的访谈中得到对中国金融业在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等问题更为准确的分析。
李金华介绍,2003年以来,审计署贯彻中央精神,适应金融改革需要,开展了对“一行三会”,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和招行等5家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审计,“重点揭露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和突出风险,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管理和财务收支等四个环节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经对2003年以来金融审计项目统计,共发现各种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58起,涉案金额341亿元,涉案人员近400人。
“审计机关要密切关注金融体制改革的情况,促进银行改革取得预期效果。”李金华认为,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有所提高,“但是通过金融审计也发现,金融运行环境有待完善,银行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导致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金融案件未得到完全遏制,内部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一些新兴业务存在潜在风险。有待金融改革继续深化。”
金融改革成绩斐然
李金华向《瞭望》新闻周刊介绍,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政府注资、财务重组、外资战略投资人的引入、股份制改造、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多项措施,法人治理正发生着积极变化,经营观念不断更新,风险意识逐步加强,内部管理逐渐完善,资产质量有所好转,财务状况有所改善,经营风险开始缓解,逐步向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他认为,改革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已开始运作,并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基本形成了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二是风险意识逐步加强。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中,逐步把风险控制摆在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拓宽风险管理范围;推进授信业务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授信决策机制;调整信贷结构,强化资产质量监控,提高授信资产质量,实现不良贷款总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下降。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全员风险意识逐步加强。
三是财务状况得到好转,财务风险有所缓解。通过政府的资本注入和财务重组,商业银行历史包袱得到逐渐消化;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商业银行加快了中间业务整合创新步伐,中间业务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同时,按照现代金融企业标准,不断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基本制度,逐步实现审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加强财务信息的披露,初步建立了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银行业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风险得到缓解。
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不过,从3年多的金融审计情况来看,李金华指出,违规问题的发生依然突出。一些商业银行合规经营理念淡薄,为追求赢利,开拓一些业务时,对潜在的风险注意不够。
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四个领域。
其一,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为落实国家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央行对土地储备贷款出台了严格规定。但一些商业银行仍然认为土地储备贷款有政府信用担保、风险小,片面追求经营利润和业绩,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违规大量向地方土地储备部门发放长期信用贷款,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也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其二,大量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一些银行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以及房地产价格急剧上升的情况下,片面追求经营利润和业绩,向自有资金不足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放松审批条件、贷后失去监督,导致大量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扰乱了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其三,个人消费贷款问题日渐突出。个人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近几年大力发展的业务,呈快速增长趋势。但由于一些银行在风险控制和管理方面没有跟上,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伪造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和汽车等个人消费贷款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银行为了占领市场,擅自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按揭贷款,为一人多贷、投机炒楼提供了条件;有的甚至是银行员工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合谋骗取银行资金。
其四,不良贷款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商业银行违规剥离不良贷款。自1999年以来,一些银行将其视为甩掉包袱、逃避责任的机会。为了最大限度地剥离核销资产,放宽剥离条件,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人为调整贷款形态,违规剥离。剥离的不良贷款档案资料不齐全,导致债权无法确认或追索,个别银行甚至有意保留一些重要权证和质押合同不移交,将隐藏严重违规经营问题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不良贷款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以此逃避责任追究。致使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有效处置不良资产,更无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审计发现,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评估、拍卖环节管理不严,走过场,有的甚至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低价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
金融案件未得到完全遏制
“金融审计的核心是要关注金融风险问题。”李金华发现,尽管经过有效治理,近年来金融案件发生数量有所下降,但金融领域案件未得到根本遏制。“一些影响金融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金融风险诱发因素尚未彻底消除,金融犯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金融业案件多发、高发的态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经对2003年以来审计署开展的金融审计项目统计,共发现各种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58起,涉案金额341亿元,这些犯罪案件线索出现一些新特点和新动向。
首先,涉案金额巨大、损失严重。审计署查处的158起案件线索中,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有71起,占45%,涉案金额317.55亿元,占93%。这些案件涉及范围广、危害深。
其次,单位一把手参与作案,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涉嫌参与作案的情况有所上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其三,内外勾结、涉嫌收受商业贿赂问题突出。
其四,案件发生地主要集中在基层分支机构。
其五,犯罪主体中民营、私营企业占比较大。其犯罪惯用的方法是通过成立关联公司互相担保骗取银行贷款,再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金、转出境外以及直接提现等,逃废银行债务。
其六,作案手段多样,近期出现不法分子以所谓高新技术或高新技术产品为幌子大量骗贷问题。这类案件具有手法隐蔽、欺骗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
管理仍存薄弱环节
公司治理一直是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环节,但金融审计发现的许多问题,仍然都与其管理的薄弱密切联系。对此,李金华指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基层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造成基层分支机构违规违法问题严重。金融行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链条长、管理层次多,对分支机构控制不够,对基层机构一把手监督不力。在对基层机构一把手进行全面目标考核的情况下,又缺乏监督与制衡,导致整个内控机制失效,目前没有有效解决。
一是,一些分支机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业务人员有章不循,甚至内外勾结违规操作;二是,基层分支机构“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往往一个人说了算,而上级部门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三是,监管不到位,检查流于形式。目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自身每年都要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多次检查,但一些检查往往流于形式。
其次,电子设备采购业务存在薄弱环节。随着信息化程度的迅速提高,电子设备采购和软件开发方面的支出增长较快,金额巨大。从审计情况看,由于采购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致使电子设备采购中存在大量不规范、不合规问题,有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一是,一些企业员工借采购之机牟取私利。审计发现,个别员工在负责电子设备采购和软件开发业务过程中,利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将采购业务转到私设的个人企业名下赚取好处;有的企业高管人员在采购业务中,为亲属公司牟取好处;有的以境外培训名义,变相接受商业回扣。
二是,采购制度不健全,采购行为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审计发现,有的企业大量业务未经公开招投标,不仅在采购活动中难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而且造成采购费用明显偏高;有的企业采购程序形同虚设,有的通过分批采购、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采购授权限制,有的通过先签订合同后招标的方式逆程序操作,有的将应实行集中采购的商品下放分支机构。
三是,信息化建设缺乏长远规划,致使资金投入大,使用效率不高。审计发现,有的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为应付业务发展的需要,或者缺什么补什么,或者在原有的系统上打补丁或进行局部修补完善,不仅增加了投入,又造成效率不高。
业务经营存在风险
与此同时,李金华发现,目前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也比较突出,“目前,金融企业内部机制还未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内部制度表面完备但可执行性较差,各项业务每个环节风险认定不够全面,实际流程中缺乏预防措施,尤其是新型业务,还存在风险隐患。”
他提请商业银行要特别注意三个领域的风险。第一,公路贷款存在潜在风险。银行公路建设贷款增长较快,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公路建设贷款不良率呈上升趋势,贷款大量出现借新还旧和展期现象。其中,非国家骨干网贷款的不良率较高。另外贷款以收费权作质押,存在较大风险。目前,大部分省市的公路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贷款单位难以完全掌握公路收费资金。以收费权质押发放的公路建设贷款,普遍存在收费收入不能满足还本付息、收费质押权灭失等问题,导致银行贷款面临较大风险。
第二,高校贷款存在潜在风险。近年来高校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而一些高校自有资金不足,其他还贷资金来源也很有限,使银行贷款面临潜在风险。如,山东某学院2004年末银行贷款余额高达6.53亿元,日均利息支出十多万元,靠财政拨款和学校学费收入结余还贷难度很大。另外,当前高校贷款普遍以学费收费权作质押,而学费收入属财政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旦高校贷款到期不能偿还,银行难以真正行使对收费权的质押权利。
第三,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存在潜在风险。近年来,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专业担保机构发展很快,很多担保公司存在注册资金不实,违反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担保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余额最高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10倍的规定,违规超额担保等问题。但目前银行对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风险防范普遍不够,存在较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