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党政齐抓共管,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工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它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呈现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可喜局面。各地在落实《实施纲要》过程中,普遍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领导小组,有的地方和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省委书记或部长担任,有关方面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各地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中,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听汇报、作动员、提要求、抓落实。许多地方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抓手,突出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主体和主导作用,用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的形式,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结合本地实际,普遍制定了《具体意见》以及相关措施和实施办法。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普遍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了抓好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29个省部级以上单位和中央重要骨干企业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绝大多数地市县和直属单位制定了贯彻《具体意见》的相关措施和实施办法,提出了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抓好任务分解,认真落实《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把《实施纲要》确定的231项任务,分解到中央和国家机关65个部委,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今年2月,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任务分工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部署。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组织召开6个汇报会,何勇同志分别听取了委部机关厅室局、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情况汇报,有力地推动了《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各地按照《具体意见》、《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把任务分解到各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到职能部门和业务处室以及有关人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组织牵头单位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牵头的有关任务;组织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深入推进。
总结工作成果,注重理论创新。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及所属单位制定的贯彻落实《具体意见》的措施和办法,集中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智慧,凝聚了全党的心血,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笔宝贵财富。为把这笔财富保存好、使用好,中央纪委监察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编印了约1000万字的《起草和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资料文集》,收录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吴官正、何勇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工作要点》的重要讲话,起草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重要文件、情况报告和图片资料,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中央重要骨干企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这些重要文献、资料,对于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地各部门结合学习《资料文集》,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价值的理论研讨成果。今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总结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开展《实施纲要》测评试点工作,检验和评估贯彻落实工作的成效。按照《实施纲要》关于建立测评机制的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和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深圳市纪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测评工作的初步方案,并已在天津市、江苏省、杭州市和深圳市进行测评试点,检验和评估贯彻落实工作的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工作整体推进。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工作,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台了一批急需的、成熟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积极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政协、社会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查办了一批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案件,反腐倡廉效果明显。
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依靠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反腐倡廉;注重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整体进程中进行部署和落实;注重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注重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创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注重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北京市提出反腐倡廉工作要为建成和谐“首善之区”和率先实现现代化服务。广东省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不促进发展就是失职”的原则,坚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相适应、相促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